Chinaunix

标题: 攻击谭浩强天理不容 [打印本页]

作者: 毛xx总理    时间: 2012-10-17 14:37
标题: 攻击谭浩强天理不容
有种就过去抽他。
作者: sickcat2004    时间: 2012-10-17 14:47
lol好久没见总理了。。。。。
作者: sonicling    时间: 2012-10-17 14:50
攻击他也好,捧他臭脚也好,其实都不重要。

但是粘贴观点还不著名出处,那就是作者本身的道德问题了。
作者: hellioncu    时间: 2012-10-17 14:52
sonicling 发表于 2012-10-17 14:50
攻击他也好,捧他臭脚也好,其实都不重要。

但是粘贴观点还不著名出处,那就是作者本身的道德问题了。


据说是出版社不愿意这样
作者: pmerofc    时间: 2012-10-17 14:5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bruceteen    时间: 2012-10-17 15:03
到底是 攻击谭浩强 还是 指出谭浩强观点错误处 ? 如果这一点都搞不清楚的话,幼儿园要重上了

有个老师失恋喝醉了酒,在讲台上说:“1+1=3”
有个薛同学说:“老师你说错了,1+1应该等于2”
有个毛同学说:“你敢攻击老师,天理不容”
作者: bruceteen    时间: 2012-10-17 15:13
sonicling 发表于 2012-10-17 14:50
攻击他也好,捧他臭脚也好,其实都不重要。
但是粘贴观点还不著名出处,那就是作者本身的道德问题了。

不能一概而论,比如你说“1+1=2”,我引用你的观点来进一步证实自己,那就要标明出处,因为借了你的光;
但如果你说“1+1=3”,我引用你的观点来批判,那就不能标明出处,要给你留面子,否则就成了隐带的人身攻击。

例如我们会说:“谭老师也说过1+1等于2,这下你相信了吧” ----- 这里不能用“某个老师”来替代“谭老师”,否则就是不尊重谭老师的成果
例如我们会说:“某老师竟说过1+1等于3,你可别相信他” ----- 这里不能用“谭老师”来替代“某个老师”,否则就是隐带攻击了谭老师
作者: sonicling    时间: 2012-10-17 15:17
回复 7# bruceteen


    是的,我没想这么细。

人家的观点被粘贴过来假装是自己的观点,这就是剽窃,是道德问题。
作者: Ager    时间: 2012-10-17 15:32
@bruceteen

@sonicling

bruceteen 发表于 2012-10-17 15:13
但如果你说“1+1=3”,我引用你的观点来批判,那就不能标明出处,要给你留面子,否则就成了隐带的人身攻击。
...


很明确,这里的“我”指pm大虾。说得没错!

sonicling 发表于 2012-10-17 15:17
人家的观点被粘贴过来假装是自己的观点,这就是剽窃,是道德问题。


这里的主语,我觉得,应该指小乔。求厘清!!


作者: sonicling    时间: 2012-10-17 15:49
回复 9# Ager


    就是这个意思!
作者: chinesedragon    时间: 2012-10-17 22:20
难道又是口水帖???
作者: hstking    时间: 2012-10-17 22:28
在吃鸡蛋的时候,一般只关注鸡蛋好不好。
至于下蛋的鸡怎样?与卿何干。
鸡的品格怎样?那就更与卿无干了。

当初就是看老谭的书入门的,回想起来作为启蒙还是不错的。
审核再严格的书中都不可避免有纰漏,只要不是故意误导,或是根本性的错误,都是可以接受的。
挑错批评可以,人身攻击就大可不必了吧。
作者: pmerofc    时间: 2012-10-17 22:4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欢迎光临 Chinaunix (http://bbs.chinaunix.net/)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