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unix
标题:
能否申请版主
[打印本页]
作者:
mswsg
时间:
2016-05-27 09:20
标题:
能否申请版主
本帖最后由 mswsg 于 2016-05-27 09:33 编辑
(一)申请
版名:python 职务:[版主]
(二)申请人昵称:mswsg:
(三)自我简介:python初级入门,生物信息学专业博士在读
(四)申请原因:1.学习了一段时间的python,论坛里很多问题和适合初学者练习解决,学以致用,服务大家的同时提高自己。
2.同时看到python板块的几位版主中,只有一位最近出现过,其他的版主很长时间不出现了。
3.在4月份python版本本人发帖最多(几乎没有求助贴),可以花一些时间在上边
4. 曾在游戏论坛当过版主(
),基本的管理规则明白一些
(五)治版方针及管理方式:
A.版面定位 python技术交流以及求助平台
B.讨论范围
C.发文/删文原则
D.标注(审核、精华、原创、置顶)原则
E.锁定原则
F.精华区收录原则
G.封禁原则
H.承诺最少工作的时间:(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写清楚,最低为一个月,希望为三个月以上)
作者:
王楠w_n
时间:
2016-05-27 09:30
欢迎
作者:
mswsg
时间:
2016-05-27 09:36
本帖最后由 mswsg 于 2016-05-27 09:36 编辑
“皇上”您就从了“臣妾”吧
回复
2#
王楠w_n
作者:
王楠w_n
时间:
2016-05-27 09:37
您好,我是社区管理王楠,先给您发个申请版主必读以及版主权限,您先了解下:
http://bbs.chinaunix.net/thread-2311251-1-1.html
虽说总的回帖没满300,但是我们会根据您最近的活跃度,以及回帖质量来破格录取您,同时也谢谢您的支持
审核期为一周,如果您通过审核期,我会给您上任Python版块的版主。
加油
作者:
mswsg
时间:
2016-05-27 09:45
本帖最后由 mswsg 于 2016-05-27 09:47 编辑
明白,规则简单易懂,还需有耐心,多实践
一、版主职责
1、谦虚诚恳地与网友一起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2、同其它版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努力管理好这个论坛。
3、要以身作则,不能参与骂战或加入一些没有意义的争论中。
4、积极地对本论坛的发展与建设出主意、提建议。
5、为论坛发现和推荐有热心、有能力的新版主。
二、版主日常工作
1、版主对所管理的版块的帖子或事务有全权处理权力。
2、版主没有义务回复帖子,但身为版主应该积极地与网友交流,助人为乐。
3、将有保存价值的帖子设置为原创、精华、精彩或保留帖,以方便大家快速查阅。
4、给好的主题或回复作者加分,鼓励大家多发好帖,多回答问题。
5、删除或转移与本版无关的贴子,以保持版面的清洁。
6、能够常常发表原创、整理或是转载好文章,引导大家去学习新技术。
7、积极地到版主会议室与各位版主交流与勾通管理心得,共同建设论坛。
复制代码
同时考核是:
1、获批准担任实习版主后,有60天的实习期。
2、实习期间,实习版主应该尽快熟悉版务管理、积极发帖、整理和制作版面技术索引贴、正确引导网友交流,并与网友建立良好的关系。
3、实习期间,如被网友投诉,经核实不胜任与网友沟通能力的实习版主,将被立即取消版主资格。
4、实习期间,如经现任版主核实认为不合格者,立即取消版主资格。
5、实习版主被取消版主资格的,不发公布,不记录入历任版主名单。
6、实习期满后一周内,请实习版主在站务交流发帖或向管理员发消息,申请成为正式版主,收到申请后并经过现任三分之二以上本版版主同意后,且其他技术版面版主无明显反对,立即成为正式版主,并发布上任公告。
7、特别说明:实习期满,系统会自动将实习版主变为普通会员,如果实习版主一周内不提交申请,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为正式版主。
复制代码
回复
4#
王楠w_n
作者:
daili0703
时间:
2016-05-27 09:49
作者:
seesea2517
时间:
2016-05-27 10:04
欢迎欢迎~
作者:
sxcong
时间:
2016-05-27 10:05
支持
支持
作者:
yanglixing
时间:
2016-05-27 10:28
前排插入,怒顶
以后有 python 相关问题,可以找高人了
作者:
mswsg
时间:
2016-05-27 10:32
谢谢
回复
8#
sxcong
作者:
benjamindu_1234
时间:
2016-05-27 10:32
如今我们Python版面有了新版主,愿版主带领我等小白,共赴技术盛宴,感悟高新科技,我定要咬定青山不放松,探云摸雾揽日月,一句话,版主,小弟跟定你啦
作者:
mswsg
时间:
2016-05-27 10:34
这话说的有水平
回复
11#
benjamindu_1234
作者:
mswsg
时间:
2016-05-27 10:36
共同进步
回复
9#
yanglixing
作者:
hbsycw
时间:
2016-05-27 16:52
Welcome ~
欢迎光临 Chinaunix (http://bbs.chinaunix.net/)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