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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卫生厅发布甲型流感居家隔离指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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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9-10 10:4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报讯 省卫生厅昨天发布《江苏省甲型H1N1流感轻症病例居家隔离治疗与管理技术指南(试行)》,对流感轻症病例和疑似流感轻症患者,原则上采取居家治疗措施,不再集中医院治疗,居家期间严格隔离;儿童、老人和孕妇、体弱者等高危人群,感染甲型H1N1流感应住院治疗;居家隔离治疗期间,患者病情温度≥39℃,并持续24小时以上或出现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加,呼吸困难、胸痛等病情加重表现,应及时转至定点医院诊治。

  居家隔离治疗期间,下列情况要及时到定点医院,患者病情一旦出现以下变化时,应及时转至定点医院诊治。

  (1)口表温度≥39℃,并持续24小时以上;(2)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加;(3)呼吸困难或胸痛;(4)口唇紫绀;(5)严重呕吐、腹泻,出现脱水表现;(6)神志改变:反应迟钝、嗜睡、惊厥等;(7)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

  家庭成员如何预防

  1、近距离接触患者时,家人应戴医用防护口罩。

  2、家庭成员一旦出现发热和急性呼吸道感染等异常症状,应及时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

  3、预防服药。流感患者密切接触者,儿童给予板蓝根冲剂、成人给予银黄颗粒、清开灵颗粒、蓝芩口服液等中成药进行预防用药。

  患者家庭清洁消毒

  患者使用过的毛巾、手帕和纸巾等物品要妥善处理,应放入单独垃圾袋。患者使用的餐具、衣物应单独清洗,单独使用。保持家庭物品表面清洁,定期用消毒液擦拭家具、日用品和玩具等物体表面。患者居家应保持房间勤通风。

  (毕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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