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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虚拟货币变现仍畅通无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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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8-13 11:2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09年6月26日文化部和商务部联合推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通知》,通知中的一项规定:“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的,须符合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有关条件,报文化部审批。”该《通知》已经推出了1个多月,施行效果不容乐观。
               
  2009年6月26日文化部和商务部联合推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通知》,通知中的一项规定:“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的,须符合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有关条件,报文化部审批。”过去,这一规定只适用于盛大、九城、腾讯等网游运营企业,通知的出台意味着对于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也将实行严格的行政审批制度。《通知》还规定营运商可以虚拟货币发行,但不可以从事对虚拟货币的交易。而且,重新对虚拟货币定义、交易等进行了规范,禁止虚拟货币转换为实物以及禁止游戏中有博彩性质的环节。
  该《通知》已经推出了1个多月,施行效果如何呢?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变异”回流
  《通知》规定,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企业与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不得为同一家企业。即游戏运营商只能提供虚拟货币的发行,不能同时为用户提供交易虚拟货币的平台。
  从表面上看,这个规定禁止了营运商身兼交易商的行为,但一些大游戏公司可以将交易商的身份给独立出来。比如腾讯,可以成立子公司进行运作。这意味着,盛大、巨人、腾讯可以成立两家子公司,一家交易虚拟货币,一家发行虚拟货币。
  因为,通知对一些原本独立的小银商和第三方交易平台,没有任何影响。对于虚拟货币的交易,国内有众多第三方平台来提供玩家之间虚拟货币的交易服务。比如5173、淘宝等网站,大部分玩家都是通过这些交易网站在进行虚拟货币的交易。
  一些虚拟货币的灰色交易商采用了游戏营运商身份和交易商身份进行剥离,生意照做。目前虚拟货币的灰色交易已经形成了一条产业链。而且,虚拟世界已经逐步向现实经济活动中渗透。
  灰色交易商“倒卖”的网络虚拟币种有Q币、百度币、酷币、魔兽币、天堂币、盛大(游戏区)点券等,由于虚拟货币的队伍还在日渐庞大,参与的网民也逐渐增加。而且,现在一些论坛,为了刺激网民积极参与,也纷纷推出了论坛币,商机看似更加无限。
  同样以Q币为例。现在几乎能上网者均有QQ(总数),如果要将自己的QQ打扮一下,要通过付费的方式,取得若干Q币。并开始与实物和现金挂钩。
  根据腾讯规定,1元人民币可换1元Q币。Q币进行的是等值兑换。一元人民币兑换一Q币,而且,腾讯公司实行的是单向兑换,即Q币不可兑换人民币。
  银商“回流”推手
  虚拟货币和实物货币,原本是属于两个完全隔离的“池子”。然而,银商这个中间层次的滋生将两个“池子”进行了交流。
  银商,是流通和变现中间环节。
  灰色交易商虽然是游戏营运商,实际上也属于这个中间层。虚拟货币作为电子商务的产物,开始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越来越和现实世界交汇。
  据调查,网民可通过银行卡、电话银行等形式以1元人民币兑1个Q币的比例购买,用于支付QQ会员服务、购买QQ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装备。
  而且,虚拟货币不仅可以购买商品、下载MP3,还允许玩家进行虚拟财产转让,使投机者有机可乘。他们通过多种形式以低价收购虚拟货币,以高价卖出牟利,从而形成了由虚拟货币到现实货币的回流。
  其实,在银商这个身份上进一步细分。分别以网银回收商和网银出售点进行双重获利。
  以Q币为例,出售Q币者可以通过两个QQ号在线咨询,并设有电话联络。Q币回收即时牌价为“7折回购”。
  而银商的出售点,可以设在淘宝网上,把Q币以8.89折出售。
  真正大规模的网银交易,其实并非在这些小店,而是在游戏中。游戏中,银商将虚拟货币的交易以典当形式操作。
  “实际上虚拟货币的毒瘤不在游戏公司。”据业内人士透露,这个循环,才是真正滋生市场操纵和流通,进行变现、赌博、洗钱等导致金融监控失控“暗地”。“而这个中间层,依然游离在《通知》监控之外。”
  危险的游戏
  由这个中间层形成的系统,角色非常鲜明。游戏企业相当于现实中的央行,具有发行货币的功能。银商相当于商业银行,银行间交易的人民币是央行发行货币的几何倍数。
  由此,游戏企业发行了100亿虚拟货币,通过银商不断的回流,交易量会膨胀到N亿。每次交易,银商在腾挪中的套现获利也随之不断扩大。
  私下交易,都是脱离游戏企业进行和存在的,这部分的金融流动是比起游戏企业发行虚拟币大N倍的。
  打个比方,人民银行负责发行人民币,但是各级商业银行才是流通的渠道,人民币发行不见得有多少亿,但是每天银行间流动的金额数量,就是几何倍数的。
  “银商控制了游戏的货币交易,放大了游戏币的数量。”
  真正大规模赌博和洗钱行为的,往往存在于一些游戏中。一般交易都是以QQ联系,网上银行在线划账的方式进行。“银商操作实行的‘当铺’式的即时兑换和服务”。
  比如,A买了100万游戏币与B对赌或者游戏,A按50元从银商那边买,然后A去游戏,赢了2000万游戏币后,银商再以48元人民币的价格回收,赢者就可以从这个环节中获得人民币。
  这个行业真正要彻底监管和打击的其实是银商。一个游戏企业,就算发现虚拟货币,这个量是非常有限,因为大量发行也会造成类似货币贬值。
  网上购物的盛行推动了网络支付平台与金融机构电子支付系统的链接,使得虚拟货币与现实货币交易更加便捷。一些网络玩家将网络虚拟货币兑换成现实货币的时间不到10分钟。
  银商部落的存在,将虚拟货币炒出了差价。
  这如同现实中的外汇黑市一样,不断吸引着网民用人民币参与。随着这种交易的增多,甚至出现了虚拟造币厂。
  虚拟货币除了主营公司提供之外,还有一些专门从事“虚拟造币”的人,以专业玩游戏等方式获取虚拟货币,再转卖给其他玩家。有媒体报道称,以温州地区为例,大概有七八家这样的“虚拟造币工厂”,从业者达到四五百人。
  淘宝、拍拍不为所动
  登陆淘宝网,输入“虚拟货币”作为关键词,一下子跳出了11个页面的相关信息。“猫猫扑网虚拟货币300000MP可带帐号发货安全有保障仅售19.99元”“虚拟货币网店直销工作室诚信出货”等信息显示出淘宝也同样是虚拟货币交易服务提供商。淘宝网对于这一新规似乎并不感冒。其工作人员表示,虚拟货币的销售在淘宝网上只占了很小的一个部分,淘宝是一个综合类的电子商务平台。是否属于《通知》规范之列,有待商榷,因此公司正在静待政府部门的通知。
  虚拟货币新政似乎对于网易和腾讯更加不利,因为通知明确指出“同一企业不能同时经营虚拟货币的发行与交易”,可是网易作为游戏的发行方同时经营着“藏宝阁”这样一个游戏商品交易网,而腾讯的拍拍和淘宝一样,也有不少虚拟货币明码出售,通知的出台是否意味着网易和腾讯必须面临壮士断腕的抉择。而腾讯公关部的反应和淘宝如出一辙,目前还没有针对于虚拟货币新政的具体措施。
  很有可能成为一纸空文
  有关法律专家表示,虚拟货币新政存在明显的不合理之处。《通知》增加了对于虚拟货币交易服务商的审批,等于是文化部增加了行政许可的项目。所谓行政项目许可,就是说为行业设置了政策门槛,而这显然和大势是背道而驰的。为了减轻企业的负担,我国正在加紧行政许可的清理,一些本来需要相关部门审批的项目在逐渐转变成“备案制”或者“核准制”。行政许可的范围正在逐步缩小,企业的自主性加大。虚拟新政为相关企业增加了新的枷锁,此举有待商榷。
  对于这样的规定,企业置若罔闻也是正常现象。两个部委出来的《通知》只是一个政策性文件,几乎没有什么法律效力,当其行政执法时企业完全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专家说,在此通知之前,相关部委已经颁发了20几个加强网络游戏的文件和规定,因为法律效力不够,网络游戏市场的根本问题并没有解决。因此相关法律人士一致呼吁一部地方性规定或者国务院规章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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