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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男子手机电池床头充电炸伤左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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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8-20 10:1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专家提醒:手机不应长时间靠近人体充电

  本报讯(记者/谢庆裕实习生/刘琦俊)前晚10时许,在广州天河客运站附近某汽车维修销售工厂打工的江先生,睡觉前1小时把手机放在床头充电,自己刚躺下没多久,身体左侧翻睡时,手机电池突然爆炸,把江先生的左眼炸得血流满面。
  昨日,江先生躺在病床上,左眼包着厚厚的纱布,仍有血迹渗出(见右图,杨曦摄)。
  江先生家住在白云区江高镇,今年47岁,来到天河客运站附近的汽车工厂上班已经1年多了。据江先生说,他所用的是一个某美国品牌手机,已经用了七八年。因为电池损坏了,于17日在中山六路附近的手机配件店铺买了一块10来块钱的电池。
  前晚睡觉前,江先生把手机和电池一起放在床头充电,在躺上床休息后不久,“就听到‘嘭’的一声,我左耳就‘嗡嗡’作响!”躺在床上的江先生,没想到床头边充着电的电池突然爆炸,把左眼给炸伤了。
  江先生回忆,当时的爆炸力非常大,整个左眼鲜血顿时喷涌而出。同住在一个宿舍的另两个工友,因为距离甚远,没有受伤。于是赶紧打120,把江先生送到医院进行救治。
  武警医院眼科中心陈医生介绍,经过诊断,伤者左眼挫裂伤,眼球以及眼睑有淤血,伤情比较严重。目前已经给予左眼挫裂伤清创缝合,具体恢复视力如何,仍需留观看具体情况。
  (报料人:徐先生奖金:50元)
  ■专家提醒
  华南理工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院冯穗力教授认为,一些低价手机电池质量不过关,往往成为这类爆炸事故频发的元凶。
  他建议,应该尽量使用原厂的电池和充电器,不要使用破损的电池,电池不要过充过放,特别是晚间不应长时间靠近人体充电。在电池出现肿胀或充放电困难时,应该尽快更换。
  ■链接
  2003年9月5日,装裤袋里手机电池爆炸,家住深圳的傅小姐大腿被烧成十级伤残。
  2004年1月5日,深圳魏某的手机突然爆炸,裤子被炸烂,右腿严重烧伤。
  2007年6月27日,广州发生两起手机爆炸事件:白云区打工仔蔡某的胸膛被炸开了花,乳头被炸飞;越秀区白领郑小姐的鼻梁被爆炸电池碎片割伤一道2厘米长的伤口。
  据新浪网的相关调查显示,62.3%的网友认为手机电池爆炸的一般原因是“电池本身质量有问题”;93.9%的网友认为国家应该出台政策规范手机电池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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