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unix

标题: 举报版主执法不公 [打印本页]

作者: FH    时间: 2006-07-12 23:08
标题: 举报版主执法不公
今早俺在清茶发了个帖子,被版主删掉了,俺问版主为什么比俺帖更水的为什么不删,版主的借口是没看见。
晚上俺又发了个帖子,并链接了几个明显违反版规或者是更水的帖子,不过它们都是其他版主发的,俺还特地提醒了清茶版主,删俺的帖子之前请参考那些比俺更加违规的帖子,但是版主还是仅仅删了俺的帖子!
俺需要一个理由!
是不是版主就可以随便灌而其他人就不行?

顺便说一下,俺给出的参考帖就有清茶版主的!

参考帖如下:(都是今天的帖子!)
http://bbs.chinaunix.net/viewthread.php?tid=790291
http://bbs.chinaunix.net/viewthread.php?tid=790521
http://bbs.chinaunix.net/viewthread.php?tid=790511
作者: metor78    时间: 2006-07-12 23:09
你不是来灌水的,你是来挑战的,早上删了你的帖子就是这样的理由,晚上你还发同样的帖子是什么意思???
作者: FH    时间: 2006-07-12 23:13
原帖由 metor78 于 2006-7-12 23:09 发表
你不是来灌水的,你是来挑战的,早上删了你的帖子就是这样的理由,晚上你还发同样的帖子是什么意思???


对!你说的太对了!
俺就是来挑战这种不公平、不公正的!

作者: metor78    时间: 2006-07-12 23:18
原帖由 FH 于 2006-7-12 23:13 发表


对!你说的太对了!
俺就是来挑战这种不公平、不公正的!

删了你的帖子就是不公正?这个理由并不充分。
作者: FH    时间: 2006-07-12 23:41
原帖由 metor78 于 2006-7-12 23:18 发表

删了你的帖子就是不公正?这个理由并不充分。


俺所说的不公在你删俺的帖子之前就说过了,就在这里:
http://bbs.chinaunix.net/viewthread.php?tid=784866

俺觉得当时俺说的还是很含蓄的,不想让当事人难堪,现在看来俺错了!
作者: liubinbj    时间: 2006-07-13 00:37
版主之间也打起来了,热闹!
作者: FH    时间: 2006-07-13 00:38
原帖由 liubinbj 于 2006-7-13 00:37 发表
版主之间也打起来了,热闹!


1。俺不是版主
2。俺们没打,只是在争论,两种观点,一个目的
作者: lenovo    时间: 2006-07-13 01:01
原帖由 liubinbj 于 2006-7-13 00:37 发表
版主之间也打起来了,热闹!

别来捣乱。
作者: metor78    时间: 2006-07-13 08:11
FH,你如何能保证你代表的是大多数人的想法和利益呢?
作者: 枫影谁用了    时间: 2006-07-13 08:19
俺舉報的排貼也沒有刪!

http://bbs.chinaunix.net/viewthr ... &extra=page%3D4



[ 本帖最后由 枫影谁用了 于 2006-8-24 13:19 编辑 ]
作者: mq110    时间: 2006-07-13 08:22
清茶不是没事聊聊天 灌灌水的地方吗?

我想不涉及到政治等敏感话题都不算过分,没有必要删除吧?很多帖子按照metor78的标准来说都应该删除,这样结果岂不是人气越来越少?
作者: 大蚂蚁    时间: 2006-07-13 09:34
清茶不该太严,清茶若都要求各个帖子都有创意有灵感,那样的帖子几乎很少。清茶就是搞技术累了去发泄的地方,我且这么以为,只要你不乱丢垃圾,恶意重复发贴或者政治性帖子,都应该可以的。清茶太叫真了,只会增加烦恼和麻烦。清茶斑竹若有意引导清茶,应该多引导,同大禹治水的道理一样,清茶的水也是要引导而不是去堵去删。水清则无鱼。不过对于个别网友非常过分的行为还是要处罚一下的。

我且发表这么多高论不要拍我砖头
作者: 一朵花    时间: 2006-07-13 09:36
无聊水贴太多,该删,当这是你家啊,就算在家里你也不可能总没事有事地尽找些无聊话说给家庭其他成员听的:em11:
作者: flw    时间: 2006-07-13 09:58
to FH:
服务器压力比较大时,系统会启用随机 drop 算法来降低负载。
清茶的帖子我认为想要一刀切是不可能的,不过这种随机删除还是必要的,不然就全成水帖了。

总之,人家管删,你管发,似乎不应该有什么冲突啊!删了就再发一个呗。反正你那是水帖,删了也没什么损失。
作者: mocou    时间: 2006-07-13 10:06
太依赖框框条条也不好,水贴也是允许的,但是这个不好判断
我认为,如果某个ID全发水贴,那么他(她)就是重点严打对像
另外一整屏都是水贴,那就挑一些删除吧,至少谁倒霉,那就不知道了
如果全删除了 ,那也不叫水区了是吧
作者: tristan    时间: 2006-07-13 10:15
嗯,如被删除,实数不幸
作者: 我爱钓鱼    时间: 2006-07-13 10:17
路过...

BTW:我的这个贴是纯水贴,可以删除...没有意见...

[ 本帖最后由 我爱钓鱼 于 2006-7-13 10:19 编辑 ]
作者: converse    时间: 2006-07-13 10:57
管的太严,删与不删还是版主一个人说了算,这样很难做到公正公平.这次我支持FH和mq的观点,本来一个很轻松的地方搞得何必这么严肃呢?
作者: zhyesno    时间: 2006-07-13 11:43
原帖由 converse 于 2006-7-13 10:57 发表
管的太严,删与不删还是版主一个人说了算,这样很难做到公正公平.这次我支持FH和mq的观点,本来一个很轻松的地方搞得何必这么严肃呢?

支持一下,以人为判断做标准不是个好办法。

FLW的随机更是大有问题。
哈哈,我想如果随机的话,随机不到大部分斑竹头上吧。
那还不是和FH的观点一样。

PS:开个玩笑,metor78真像“人民公仆”。。。;)
metor78:你如何能保证你代表的是大多数人的想法和利益呢?

[ 本帖最后由 zhyesno 于 2006-7-13 11:46 编辑 ]
作者: 朝酒晚舞    时间: 2006-07-13 11:53
众口难调,馒头还是歇了吧!小心又犯病了。
作者: sunttt0    时间: 2006-07-13 12:32
原帖由 flw 于 2006-7-13 09:58 发表
to FH:
服务器压力比较大时,系统会启用随机 drop 算法来降低负载。
清茶的帖子我认为想要一刀切是不可能的,不过这种随机删除还是必要的,不然就全成水帖了。

总之,人家管删,你管发,似乎不应该有什么冲 ...


为什么只删平民的帖子,不删版主的..版主就好使咋地,

删,我们没有意见,但是如果删就必须做到公平,公正,

别的水的全删了..版主发的水帖或者是脸熟的就跟着水,不删.....
作者: sunttt0    时间: 2006-07-13 12:35
原帖由 一菡 于 2006-6-29 14:18 发表

乍的,不就锁你个贴子吗?

很不服气吗?

要是再提,继续咔嚓~




这样的版主,大家认为适合做版主吗?
作者: songyupo    时间: 2006-07-13 12:52
原帖由 朝酒晚舞 于 2006-7-13 11:53 发表
众口难调,馒头还是歇了吧!小心又犯病了。

真是难,众口难调,这词谁发明的真好,萝卜青菜个有所爱。馒头只要心态好,怎么治理都行
作者: 寂寞烈火    时间: 2006-07-13 13:00
原帖由 sunttt0 于 2006-7-13 12:32 发表


为什么只删平民的帖子,不删版主的..版主就好使咋地,

删,我们没有意见,但是如果删就必须做到公平,公正,

别的水的全删了..版主发的水帖或者是脸熟的就跟着水,不删.....

社会就是这么不公正公平~,没办法~ :em11:
作者: 寂寞烈火    时间: 2006-07-13 13:02
原帖由 sunttt0 于 2006-7-13 12:35 发表



这样的版主,大家认为适合做版主吗?

这样的版主,CU里是少数~,大多数的版主还是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的!
作者: r2007    时间: 2006-07-13 13:06
烈火该出山了
要不然让fan老大来个三顾茅庐?
作者: 优游然    时间: 2006-07-13 13:06
十分滴支持LZ ...
发水帖的不仅仅是我们这些 平民百姓吧 BZ 就没有发过????BZ发的就都是精华??? 不见得吧 再说了 BZ 认为是精华的 在我们看来 也不一定就是哦
哦 说明下 BZ 是泛指 不针对任何人~~

闪了~~
作者: sunttt0    时间: 2006-07-13 13:09
原帖由 寂寞烈火 于 2006-7-13 13:02 发表

这样的版主,CU里是少数~,大多数的版主还是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的!


那这样的版主不应该处理一下吗?


或者应该自己检讨一下,自己隐退....
作者: mocou    时间: 2006-07-13 13:27
原帖由 r2007 于 2006-7-13 13:06 发表
烈火该出山了
要不然让fan老大来个三顾茅庐?


他的脾气,汗
不过好像好多了
作者: waker    时间: 2006-07-13 15:22
原帖由 r2007 于 2006-7-13 13:06 发表
烈火该出山了
要不然让fan老大来个三顾茅庐?

火哥,出鸡吧
作者: wanghl    时间: 2006-07-13 15:35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转樊强同志评理!
作者: bleem1998    时间: 2006-07-13 16:29
搞不清怎么回事
留个名吧
作者: 大蚂蚁    时间: 2006-07-13 17:45
原帖由 waker 于 2006-7-13 15:22 发表

火哥,出鸡吧


流氓到什么地方都流氓,又来了一个双关,建议关waker到小黑屋一个月:em11:

不过列火是该出山了,大家都这么说的
作者: 给个理由先    时间: 2006-07-13 19:38
看不见了,没法说谁对了。。

总之版猪都是对的,呵呵!
作者: 寂寞烈火    时间: 2006-07-14 00:10
原帖由 waker 于 2006-7-13 15:22 发表

火哥,出鸡吧


作者: zhyesno    时间: 2006-07-14 08:41
某些人,远看像斑竹,近看就是老流氓。。。


PS:自己都做不到,还能管人。。。

假大空。。。
:em11:
作者: tristan    时间: 2006-07-14 10:06
原帖由 wanghl 于 2006-7-13 15:35 发表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转樊强同志评理!


fanqiang不是法官,没必要天天给你们断这些家务事

一个个都老大不小了,还让人这么操心,哎。。。。。。。。。。
作者: mygod    时间: 2006-07-14 11:49
访问CU这么多年,这还是第一次不是因为网友的争吵引起清茶斋的争吵,这段时间的争吵根本就是版主的好大喜功和心胸狭窄不能容忍不同意见造成的,可笑某位版主还抱怨现在上清茶的人年龄过小,层次过低,本届清茶版主的水平才是历届最为低下的,且不说比不上以前很多版主的才华,就仅看处理问题的能力就差一大截,就现在这点问题就受不了了,要赶上两三年以前那几次大的争吵,赶上这几位当版主,是不是得气得上医院啊
作者: yangb_soso    时间: 2006-07-14 12:17
原帖由 mygod 于 2006-7-14 11:49 发表
这段时间的争吵根本就是版主的好大喜功和心胸狭窄不能容忍不同意见造成的,  




同意这部分,而且是一个小集团,~~
作者: aglaialy    时间: 2006-07-14 12:59
清茶是最好的优胜劣汰、自然选择D地方
作者: boe    时间: 2006-07-14 13:11
那就法效自然吧
作者: waker    时间: 2006-07-14 13:12
哈哈哈,又铛铛铛了?
作者: 枫影谁用了    时间: 2006-07-14 13:19
原帖由 waker 于 2006-7-14 13:12 发表
哈哈哈,又铛铛铛了?





作者: 衍水狂客    时间: 2006-07-14 18:58
原帖由 mygod 于 2006-7-14 11:49 发表
访问CU这么多年,这还是第一次不是因为网友的争吵引起清茶斋的争吵,这段时间的争吵根本就是版主的好大喜功和心胸狭窄不能容忍不同意见造成的,可笑某位版主还抱怨现在上清茶的人年龄过小,层次过低,本届清茶版主 ...



作者: metor78    时间: 2006-07-14 21:15
mygod说的有道理,反省一下。
作者: 温梦残香    时间: 2006-07-14 21:34
原帖由 FH 于 2006-7-12 15:08 发表
今早俺在清茶发了个帖子,被版主删掉了,俺问版主为什么比俺帖更水的为什么不删,版主的借口是没看见。
晚上俺又发了个帖子,并链接了几个明显违反版规或者是更水的帖子,不过它们都是其他版主发的,俺还特地提醒 ...


严重同意....


我上次发了一个贴,明明是我先发的.就因为我是个男的,有一个女的也发了一个同样的贴
版主也不看时间,就是我是克隆贴.啊你们说说
作者: metor78    时间: 2006-07-14 21:44
原帖由 温梦残香 于 2006-7-14 21:34 发表


严重同意....


我上次发了一个贴,明明是我先发的.就因为我是个男的,有一个女的也发了一个同样的贴
版主也不看时间,就是我是克隆贴.啊你们说说

以后会谨慎。
作者: 给个理由先    时间: 2006-07-15 21:35
呵呵。。
最讨厌的就是,熟人发什么它都能看不见,别人绡有问题,或根本没有问题,只是它自己的好恶,就出来执法,就把人家的删了。
作者: albcamus    时间: 2006-07-17 10:17





泰山不让土壤, 故能成其大;
河海不择细流, 故能就其深。










受国之垢, 是为社稷主。

以其不争, 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作者: tristan    时间: 2006-07-17 12:54
原帖由 albcamus 于 2006-7-17 10:17 发表





泰山不让土壤, 故能成其大;
河海不择细流, 故能就其深。










受国之垢, 是为社稷 ...


好诗哦
作者: 1017of    时间: 2006-07-17 18:10
hao shi ren a
作者: metor78    时间: 2006-07-17 22:01
人所谓之贤者,未必尽贤,人所恶之恶者,未必尽恶,此人性也。
作者: taoyuetao    时间: 2006-07-19 13:31
啥意思??
作者: 佟儿    时间: 2006-07-21 17:50
整天这样吵,很累哦

网络的事何必放心上呢
作者: zonzi    时间: 2006-07-26 17:03
原帖由 佟儿 于 2006-7-21 10:50 发表
整天这样吵,很累哦

网络的事何必放心上呢

如果网络上的所有事都限制在网络上的话,就不会放在心上了。
但问题是网络上的一些事已经超出网络上的事了,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搞出的网络诈骗等事都已经长期持续发生。

[ 本帖最后由 zonzi 于 2006-7-26 10:06 编辑 ]
作者: tristan    时间: 2006-07-26 22:18
原帖由 zonzi 于 2006-7-26 17:03 发表

如果网络上的所有事都限制在网络上的话,就不会放在心上了。
但问题是网络上的一些事已经超出网络上的事了,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搞出的网络诈骗等事都已经长期持续发生。


那咋办捏,有些人不被骗骗他就长不了记性,所以说骗他是瞧得起他,是拯救他,明白否?  
作者: zonzi    时间: 2006-07-27 00:27
原帖由 tristan 于 2006-7-26 15:18 发表


那咋办捏,有些人不被骗骗他就长不了记性,所以说骗他是瞧得起他,是拯救他,明白否?  

真是伟大的天才理论啊,听君一席话,胜读千年书
不过呢,有时候也得为整个行业想想,做人呢,不能自己吃饱了就把饭碗给砸了,下次不让其他人吃,这样做至少得罪了整个行业,虽然精神可嘉,但两面不讨好,不是不报,只是时辰未到.........

[ 本帖最后由 zonzi 于 2006-7-26 17:37 编辑 ]
作者: ylx_2002    时间: 2006-07-27 07:26
总拿捐款说事,真差劲
作者: 枫影谁用了    时间: 2006-07-27 08:31
原帖由 zonzi 于 2006-7-26 17:03 发表

如果网络上的所有事都限制在网络上的话,就不会放在心上了。
但问题是网络上的一些事已经超出网络上的事了,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搞出的网络诈骗等事都已经长期持续发生。


唉!別再提了,都過去這久了。。。

就CU獻愛心,也沒有提高到网络诈骗吧,這樣越鬧越大就不好了,難道你還想司法機關界入?
作者: tristan    时间: 2006-07-27 09:19
原帖由 zonzi 于 2006-7-27 00:27 发表

真是伟大的天才理论啊,听君一席话,胜读千年书
不过呢,有时候也得为整个行业想想,做人呢,不能自己吃饱了就把饭碗给砸了,下次不让其他人吃,这样做至少得罪了整个行业,虽然精神可嘉,但两面不讨好,不是不报,只是时 ...


只能说你对中国的整个行业还太不了解,而且论坛这点小事让您攀升的高度岂是我辈所能及的,
馒头早就说了,如果有谁想要回去,还给你就是了,还有什么要求就尽量提出来,能满足的馒头一定会效劳的
这点事大可不必天天牵肠挂肚的粘在嘴上,生怕别人看不到
另外,这不是股份制,别以为交钱了就可以超越规则为所欲为。
作者: zonzi    时间: 2006-07-28 20:32
原帖由 tristan 于 2006-7-27 02:19 发表


只能说你对中国的整个行业还太不了解,而且论坛这点小事让您攀升的高度岂是我辈所能及的,
馒头早就说了,如果有谁想要回去,还给你就是了,还有什么要求就尽量提出来,能满足的馒头一定会效劳的
...

你一边说我不了解,一边说不如我
这里就有些看不懂了:你连我这么个不了解的人都不所能及的话,那么看似是比我更不了解了.这里也就是我非常佩服你的地方,自我感觉好到班门弄斧脸不红.
metor78早就说了,如果有谁想要回去,还给谁就是了注意原文里的不是"你"字,是个面积很广的"谁"字,不要只把我一个人给扯上了)
还给谁是他一厢情愿想了节的事,纯属他自己的事.在还钱的事上,是他自己的愿望;我们在他困难的时候已经为他-----一个互不相识的人做到自己能够做到的事了(这里不包括你,至少你们是互相相识的,你作为那次活动时的版主,也是那次活动的组织人之一,等到你对一个互不相识的人伸出手后,再来谈他后来欺负你,不讲道理是什么感受),我看我至少不欠他到要永远花钱花力气花心思来满足他无休无止的愿望.
要为我效劳,那是他一向情愿的事,我自思没有任何形式的欠他,我能够为他做的已经做了,他要了结是他自己的事,我没有任何义务继续帮助他。
如果中国的国情是,非要把其他人想办的事赖在我头上,要求我办的话,那么你们找错人了。
再说我已经认了中国这么个有事有人无事无人的国情,一切事靠钱解决的国情,我自思我们之间从不相欠,也互不依靠,你如果对我有什么要求的话(比如你认为我应该怎么怎么)那么对不起,按照中国的方式,你对于我来说,没有任何利用价值。中国的国情你肯定比我知道的清楚,在这种情况下,你要求我做的任何事,只是自取其辱,客气点的随便应几句,不客气点的骂声不识相。
说到股份制,其实股份制还好解决,谁多少股拿多少钱,有分歧打官司,这种制度的发明就是为了了结方便,但偏偏这里不是股份制,是个买弄交情的事,一笔糊涂帐
说到为所欲为,我们一来无权删贴,二来无权封id,三来不能封ip, 最多只能发发言,你们不喜欢的观点发出来被你们删掉,或封id,你看我们能为些什么啊?
说到为所欲为本来就是你们嘛,把有利于自己或自己喜欢的观点放着,不利于自己或自己不喜欢的观点删除
另:metor78以及你们这种人不倒插一刀骂一顿(或质问我一顿)已是谢天谢地,要这样的人为我效劳,就是花几十个工作日也想不出来能够为我效些什么劳,有这么几十个工作日还是自己效自己的劳比较简单。

[ 本帖最后由 zonzi 于 2006-7-28 13:51 编辑 ]
作者: gvim    时间: 2006-07-28 20:53
Zidane教我顶!
有些版主坐的是有点勉强。一些技术区的如此。水区的我比较少掺合,不太了解。
作者: tristan    时间: 2006-07-28 20:55
孩子,你就不要再纠缠了

你的苦处我理解,但是我只能帮你这么多了,总不能谁跟你搭腔你就缠着谁呀?

事情都过去了,难道这个阴影让你一辈子都挥之不去吗?

人这一辈子有很多重要的事情要做,论坛只是生活中的一个小部分,

没想到这件事情会对你产生这么大的影响,我只能代表论坛对你表示深深的歉意了。

大家都很累,直接点,你想要什么样的结果吧?说出来,我相信问题可以很好的解决的
作者: metor78    时间: 2006-07-28 20:56
还在纠缠不休,不要用这样的事情来说,难道因为你给国家纳税,你犯罪了国家的法律就可以不处置你吗?不断的说中国国情,如果你真的觉得中国不好,那为什么还在这里呢?
你说的很对,我是没有因为收了你的钱就帮你办事,因此你很不满,那么我收了那么多人的钱,我是应该为大家办事还是为你办事呢?
再说,对于此事,是由于你的不理智行动导致的,引用你一句话,说客气点,是你交友不慎,说不客气那就是咎由自取。
谁插了你一刀,希望你自己明白,脸是你自己丢在地上的,既然你自信可以完成大家几十个工作日都能解决的问题,为什么不能更好的控制自己的情绪呢?或者说,更好的处理一下自己的言词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了。
至于股份制,希望你明白,股份制也是要符合大部分股东的利益的,除非您占了超过50%的股份,那就是您为所欲为了,但是希望您看看科隆的那位领导,他是大股东,也为所欲为了,结果如何呢?
既然做了错事,改了就还是好同志,好朋友,执迷不悔只能让更多的人看清你的嘴脸。
我是让大家举报,这是CU的规矩,任何人有问题,都可以在站务说明,但是无理取闹,无事生非,自然会让大家厌恶。
还是希望您能冷静一下,梳理好自己的条理和理论,不要说出那些前后矛盾的话了。
作者: zonzi    时间: 2006-07-28 21:05
原帖由 tristan 于 2006-7-28 13:55 发表
孩子,你就不要再纠缠了

你的苦处我理解,但是我只能帮你这么多了,总不能谁跟你搭腔你就缠着谁呀?

事情都过去了,难道这个阴影让你一辈子都挥之不去吗?

人这一辈子有很多 ...

说到搭腔纠缠,你不搭腔我不纠缠,你不能只怪我纠缠,而不怪自己搭腔。
当然你不欠我我不欠你,我的苦处不需你来假惺惺的关心,所以你这个现成人情我不领。
这个不是阴影,是个经验,人难免有错,错第一次不是自己的错,但不总结以及吸取经验连续错第二次才真是错。(第一次付出的是学费)
unix社区注重的是经验分享,我纯属发挥这个特点,分享一下经验。
再说你不欠我,我不欠你,所以我的事即不能也不需要靠你来解决。
作者: 大蚂蚁    时间: 2006-07-28 21:08
这件事情还没玩啊……
俺不清楚事情始末,不过大家都退一步也没什么的吧?何必继续争吵?
作者: tristan    时间: 2006-07-28 21:14
原帖由 zonzi 于 2006-7-28 21:05 发表

说到搭腔纠缠,你不搭腔我不纠缠,你不能只怪我纠缠,而不怪自己搭腔。
当然你不欠我我不欠你,我的苦处不需你来假惺惺的关心,所以你这个现成人情我不领。
这个不是阴影,是个经验,人难免有错,错第一次不是 ...


你虽然会汉语,但是很多中国的人情世故还是不太懂,唉。。。。。。

咋怎么讲你都不明白捏?难道你以前在新闻版碰到的那些事情你没自己反省过吗?
作者: zonzi    时间: 2006-07-28 21:20
原帖由 metor78 于 2006-7-28 13:56 发表
还在纠缠不休,不要用这样的事情来说,难道因为你给国家纳税,你犯罪了国家的法律就可以不处置你吗?不断的说中国国情,如果你真的觉得中国不好,那为什么还在这里呢?
你说的很对,我是没有因为收了你的钱就帮你 ...

我不靠你,你不靠我,你不需为我想,我也没有义务为你想,我爱怎么做人是我自己的事,你爱怎么做人是你自己的事,你没有必要要求我向你这么做人,我也肯定不会要求你向我这么做人。
说到纳税好了,纳税是每个公民对国家的责任也是每个公民对国家的义务,纳税的钱是给所有公务员以及国家来开销的,是个很庞大的群体。如果你把我们给你的钱当作我们纳给你的税,那我告诉你,我们对你一个人没有任何责任以及义务,纳税也从来没有纳给某个特定公务员的税,如果某个特定公务员私自以收税名义拿进个人口袋的钱,性质不是贪污就是受贿,或者敲诈。你和国家的区别就是,对于我们来说,不能没有国家;对于我们来说,有没有你也一样,也之所以如此,cu444082 位注册会员 ,只有将近500人(大概1/1000的人)纳了这个“税”,是个绝对的少数。
当然我们的观点也一样,完全没有统一观点的必要,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我爱怎么说就怎么说。
当然你是版主,如果觉得我说的不动听,可以删贴封id,当然我不是版主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
说到国家法律,现在已经是制度世界了,在被认定为犯罪之前,必定经过公平审判,法庭根据双方(不是单方)的观点,看谁有道理怎么判。如果一方不服可以上诉。就算被判有罪,放出来后骂法庭也不犯法,就算法官听到了也不能怎样。
再说拿了当事人好处的就是贪官污吏,不管帮了忙,没有帮忙,或者帮的是倒忙,被人查出来后把好处退回去的,还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不然的话,那些被枪毙的贪官污吏们把好处还回去不就没事了,不是死的太冤枉了吗?

[ 本帖最后由 zonzi 于 2006-7-29 12:25 编辑 ]
作者: zonzi    时间: 2006-07-28 21:22
原帖由 tristan 于 2006-7-28 14:14 发表


你虽然会汉语,但是很多中国的人情世故还是不太懂,唉。。。。。。

咋怎么讲你都不明白捏?难道你以前在新闻版碰到的那些事情你没自己反省过吗?

这些事的起因是你长期从容他人在你的版里相互咒骂,你叫我反省前,你自己反省过了吗?
当然我现在也搞不大懂,你到底是想帮助我,还是怎么的
如果你的本意是想帮助我的话,那么请到此为止,我一个人能够应付,出丑的也是我自己,你犯不着跟着我一起出丑,你的好意我心领了。
如果是怎么的,那么请继续

[ 本帖最后由 zonzi 于 2006-7-28 14:25 编辑 ]
作者: tristan    时间: 2006-07-28 21:25
原帖由 zonzi 于 2006-7-28 21:22 发表

这些事的起因是你长期从容他人在你的版里相互咒骂,你叫我反省前,你自己反省了吗?


我当然反省了。你看现在还有哪个ID被人围攻过?我马上处理
作者: zonzi    时间: 2006-07-28 21:30
原帖由 tristan 于 2006-7-28 14:25 发表


我当然反省了。你看现在还有哪个ID被人围攻过?我马上处理

那你既然反省了,那么我以前的那些事现在就不会发生了
作者: tristan    时间: 2006-07-28 21:36
原帖由 zonzi 于 2006-7-28 21:30 发表

那你既然反省了,那么我以前的那些事现在就不会发生了


未必哦,如果有一些观点比较有争议性,还会有攻击发生的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作者: zonzi    时间: 2006-07-28 21:44
原帖由 tristan 于 2006-7-28 14:36 发表


未必哦,如果有一些观点比较有争议性,还会有攻击发生的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有争议的观点才是有价值的观点
没有争议的观点就是很快被遗忘的观点。。。。。。。
作者: bdwy    时间: 2006-07-28 22:59
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事哦?馒头整天要管理版面已经够辛苦的了,如果不是很重要的事不要烦他了,小黑在不在?有没有兴趣给我扫盲说说是什么事啊?
作者: 枫叶无霜    时间: 2006-07-29 09:52
争吵,。。。。哎。
作者: liubinbj    时间: 2006-07-29 13:41
原帖由 metor78 于 2006-7-28 20:56 发表
还在纠缠不休,不要用这样的事情来说,难道因为你给国家纳税,你犯罪了国家的法律就可以不处置你吗?不断的说中国国情,如果你真的觉得中国不好,那为什么还在这里呢?
你说的很对,我是没有因为收了你的钱就帮你办事,因此你很不满,那么我收了那么多人的钱,我是应该为大家办事还是为你办事呢?
再说,对于此事,是由于你的不理智行动导致的,引用你一句话,说客气点,是你交友不慎,说不客气那就是咎由自取。
谁插了你一刀,希望你自己明白,脸是你自己丢在地上的,既然你自信可以完成大家几十个工作日都能解决的问题,为什么不能更好的控制自己的情绪呢?或者说,更好的处理一下自己的言词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了。
至于股份制,希望你明白,股份制也是要符合大部分股东的利益的,除非您占了超过50%的股份,那就是您为所欲为了,但是希望您看看科隆的那位领导,他是大股东,也为所欲为了,结果如何呢?
既然做了错事,改了就还是好同志,好朋友,执迷不悔只能让更多的人看清你的嘴脸。
我是让大家举报,这是CU的规矩,任何人有问题,都可以在站务说明,但是无理取闹,无事生非,自然会让大家厌恶。
还是希望您能冷静一下,梳理好自己的条理和理论,不要说出那些前后矛盾的话了。


这话几牛逼哦。
作者: mocou    时间: 2006-07-29 15:17
有完没完
作者: mj@meteor    时间: 2006-07-29 18:39
原帖由 mocou 于 2006-7-29 15:17 发表
有完没完

是谁在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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