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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用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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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收藏(0)] [报告]
发表于 2006-07-19 13:11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我想问一下大家,北京一般公司的试用期是多长时间,

做PHP开发方面,我的试用期是三个月,当时应聘的时候我说试用期有点长,但BOSS说:公司是这样规定的,我就没话说了,


大家有这方面的经验不,教俺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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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
发表于 2006-07-20 18:52 |只看该作者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工作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
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根据该规定,我们可以知道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是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试用期存在于劳动合同期限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一说。一些地方性法规如《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更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因此,用人单位只约定试用期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不存在试用期,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应当按照事实劳动关系进行处理。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这实际上是限制了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增加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另外,根据有关规定,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得再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发现并经有关机构确认患有精神病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参考资料:http://www.szlaw.org/2005/4-26/17344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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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报告]
发表于 2006-07-20 18:17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eathbravo 于 2006-7-19 14:16 发表



真没涵养,
现在除了加班,一般公司行为都在劳动法框架内。

那你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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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07-20 17:07 |只看该作者
一开始不要马上就在一个企业上安定下来 多出来走走 投投简历 混个一年 一年后在确定自己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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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07-20 15:51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Pacer 于 2006-7-20 12:00 发表
你是一个男娃,不是一个女娃

男女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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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07-20 14:54 |只看该作者

这位仁兄刚从火星回来

原帖由 deathbravo 于 2006-7-19 14:16 发表



真没涵养,
现在除了加班,一般公司行为都在劳动法框架内。


中国的公司都不是一般的公司。连外企到大陆长了都会变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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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报告]
发表于 2006-07-20 12:00 |只看该作者
你是一个男娃,不是一个女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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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07-20 10:58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fxf_china 于 2006-7-19 17:03 发表
和合同时间有关吧,越是长的合同,试用期越长
好像五年的合同试用期才是半年,
一年的合同应该是1个月,但实际一般都3个月
企业阴你的地方多了


有道理,我试用期一个月,但合同都没有.现在都干了一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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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07-20 10:39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最爱 于 2006-7-20 10:35 发表
可怜的娃娃,不过一般企业都是这样的,不关合同签多长时间,都是三个月

娃可怜,你也不教娃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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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07-20 10:35 |只看该作者
可怜的娃娃,不过一般企业都是这样的,不关合同签多长时间,都是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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