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查看新帖 |

Chinaunix

  平台 论坛 博客 文库
最近访问板块 发新帖
楼主: shangyilong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ARP协议和RARP协议存在的真正原因 [复制链接]

论坛徽章:
0
41 [报告]
发表于 2007-09-06 17:02 |只看该作者
《TCP/IP详解卷1:协议》第39页最后一行:
    “点对点链路不使用ARP。当设置这些链路时(一般在引导过程进行),必须告知内核链路每一端的IP地址。像以太网地址这样的硬件地址并不涉及。”

论坛徽章:
0
42 [报告]
发表于 2007-09-07 15:27 |只看该作者
从头看到尾,我顶36楼和41楼!
感觉只是楼主个人对ARP的理解有问题。
http://blog.chinaunix.net/u1/44951/showart_370220.html
楼主在文中
也就是说在以太网中没有ARP协议和RARP协议,你就不能访问公网,公网也访问不了你。

本身,作者对arp的讨论就只局限在以太网;
再者楼主提出的结论真的让人匪夷所思,意义何在?
得出以下结论:
1,如果计算机在访问internet的时候,不论是客户机基于以太网,还是服务器基于以太网技术,都必修使用ARP和RARP协议。
2,如果计算机在访问internet的时候,客户计算机或服务器都使用FDDI或其他非以太网技术,可以不使用ARP和RARP协议。

36楼的牛人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记得〈电信运做教程〉里有一句,世界有两种东西是你最不想看到它是如何被制作而成的,
一个是香肠,另一个就是协议了。感觉搞协议还是要实践,拿着sniffer进行分析学习最好。
顶Stevens的《TCP/IP详解》

论坛徽章:
0
43 [报告]
发表于 2007-09-10 11:00 |只看该作者
支持一下顶了

论坛徽章:
0
44 [报告]
发表于 2007-09-13 14:07 |只看该作者
经过和我的导师请教,导师同意此说法:

1,如果计算机在访问internet的时候,不论是客户机基于以太网,还是服务器基于以太网技术,都必须使用ARP和RARP协议
2,如果计算机在访问internet的时候,客户计算机或服务器都使用FDDI或其他非以太网技术,可以不使用ARP和RARP协议。

楼上几位不要混淆概念,我只是说明:以太网需要ARP和RARP协议。

论坛徽章:
5
IT运维版块每日发帖之星
日期:2015-08-06 06:20:00IT运维版块每日发帖之星
日期:2015-08-10 06:20:00IT运维版块每日发帖之星
日期:2015-08-23 06:20:00IT运维版块每日发帖之星
日期:2015-08-24 06:20:00IT运维版块每日发帖之星
日期:2015-11-12 06:20:00
45 [报告]
发表于 2007-09-13 14:34 |只看该作者
唉,看来还是你那个什么导师比较权威。相同的结论我们都告诉你N遍了。还不如你的导师啊。

不过估计导师也是半瓶子导师!

论坛徽章:
0
46 [报告]
发表于 2007-09-14 15:38 |只看该作者
如同废话一般

论坛徽章:
0
47 [报告]
发表于 2007-09-14 18:01 |只看该作者
随便参与一下,可能与这个论题无关

我记得以前听说过,点对点链路,例如两个路由器用串口直接连接,一个路由器向另一个路由器发送数据的时候,在第二层封装的时候,源mac写成00-00-00-00-00-00,目的mac写成00-00-00-00-00-01,不知是否属实,哪位高手指教?

论坛徽章:
5
IT运维版块每日发帖之星
日期:2015-08-06 06:20:00IT运维版块每日发帖之星
日期:2015-08-10 06:20:00IT运维版块每日发帖之星
日期:2015-08-23 06:20:00IT运维版块每日发帖之星
日期:2015-08-24 06:20:00IT运维版块每日发帖之星
日期:2015-11-12 06:20:00
48 [报告]
发表于 2007-09-14 19:09 |只看该作者
呵呵,更高手。
不可能的。

论坛徽章:
0
49 [报告]
发表于 2007-09-15 20:14 |只看该作者
那应该是什么样呢?像这种情况,点到点链路,Router1给Router2发送数据,封装的时候要查看自己ARP表,查看下一跳ip地址对应的mac地址是什么,然后封装?

论坛徽章:
5
IT运维版块每日发帖之星
日期:2015-08-06 06:20:00IT运维版块每日发帖之星
日期:2015-08-10 06:20:00IT运维版块每日发帖之星
日期:2015-08-23 06:20:00IT运维版块每日发帖之星
日期:2015-08-24 06:20:00IT运维版块每日发帖之星
日期:2015-11-12 06:20:00
50 [报告]
发表于 2007-09-16 10:55 |只看该作者
建议LS的吧整个帖子认真的看完。里面都已经说过了PPP,和ARP表是完全无关的东西。

这个帖子讨论的事情已经说的很清楚了。也很无聊了,相同的结论都说过N遍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北京盛拓优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24965号-6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网监中心备案编号:11010802020122 niuxiaotong@pcpop.com 17352615567
未成年举报专区
中国互联网协会会员  联系我们:huangweiwei@itpub.net
感谢所有关心和支持过ChinaUnix的朋友们 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原作者名及出处

清除 Cookies - ChinaUnix - Archiver - WAP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