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查看新帖 |

Chinaunix

  平台 论坛 博客 文库
最近访问板块 发新帖
查看: 3837 | 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容灾] 容灾备份标准之一:《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GB/T 20988-2007 ) [复制链接]

论坛徽章:
0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收藏(0)] [报告]
发表于 2009-07-23 15:1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07年7月,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领导编制的《重要信息系统灾难恢复指南》正式升级成为国家标准《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GB/T 20988-2007 )。这是中国灾难备份与恢复行业的第一个国家标准,并于2007年1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规定了信息系统灾难恢复应遵循的基本要求,适用于信息系统灾难恢复的规划、审批、实施和管理。《规范》具体对灾难恢复行业相应的术语和定义、灾难恢复概述(包括灾难恢复的工作范围、灾难恢复的组织机构、灾难恢复的规划管理、灾难恢复的外部协作、灾难恢复的审计和备案)、灾难恢复需求的确定(包括风险分析、业务影响分析、确定灾难恢复目标)、灾难恢复策略的制定(包括灾难恢复策略制定的要素、灾难恢复资源的获取方式、灾难恢复资源的要求)和灾难恢复策略的实现(包括灾难备份系统计数方案的实现、灾难备份中心的选择和建设、专业技术支持能力的实现、运行维护管理能力的实现、灾难恢复预案的实现)等内容作了具体描述。
同时,在附录A对灾难恢复能力作了等级划分(共6级:第1级 基本支持,第2级 备用场地支持,第3级 电子传输和部分设备支持,第4级 电子传输及完整设备支持,第5级实时数据传输及完整设备支持,第6级数据零丢失和远程集群支持);附录A对灾难恢复能力等级评定原则、灾难备份中心的等级等也作了规范要求。附录B对灾难恢复预案框架、附录C对相应行业 RTO/RPO与灾难恢复能力等级的关系比例作了规范要求。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能力等级与恢复时间目标(RTO)和恢复点目标(RPO)具有一定的对应关系,各行业可根据行业特点和信息技术的应用情况制定相应的灾难恢复能力等级要求和指标体系。

本文来自ChinaUnix博客,如果查看原文请点:http://blog.chinaunix.net/u3/101461/showart_2004702.htm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北京盛拓优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24965号-6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网监中心备案编号:11010802020122 niuxiaotong@pcpop.com 17352615567
未成年举报专区
中国互联网协会会员  联系我们:huangweiwei@itpub.net
感谢所有关心和支持过ChinaUnix的朋友们 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原作者名及出处

清除 Cookies - ChinaUnix - Archiver - WAP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