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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uer_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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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网络的IP地址的疑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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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报告]
发表于 2010-12-28 23:28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满天星 于 2010-12-28 23:39 编辑

其实重要的不是如何定义,如何分配,我们不懂的时候都是从书上看到的这些知识,但书上的知识又是从何而来呢?如果它仅仅是个规定?又出自何处?以及由谁制定?我们好像从未思考过……
协议号的分配也是一样,比如TCP是6,UDP是17,OSPF是89,EIGRP是88,它们的定义都是从何而来?

IETF是网络协议的主导者及制定者,应该算得上足够权威与官方了。
而IPv4私网地址的定义是在1996年发布的RFC 1918 :Address Allocation for Private Internets 中进行定义,可参考IETF官方网站与RFC-Editor!
该RFC废除了1627与1597,也是经历过多个IETF Draft才成为RFC的,由Cisco、RIPE等公司的技术人员共同制定,这才是他最终的源头及出处!
(RFC还没来得及细看,只是看到楼主的问题,才发现忽视了这种问题,因此查询得知的)
为什么以太网最小包长是64?为什么以太网的MTU默认是1500?为什么最大又是1518?等等诸如此类的纯定义性问题……
问题确实很简单,但出现的现象却不那么简单……
不是找碴的意思,而是技术人员真正愿意了解或学习某协议,就应该了解它的内层处理,以及出处和准确性,IETF的RFC也会随着历史的发展而逐步进步更新呢!更何况是我们随意通过网络或书籍获取到的资料呢?可靠性与权威性如何保证……

PS:这是目前从网络中了解IPv6的相关资料才发现的,很多资料或文章根本不可靠,甚至书籍都有存在疑点的,或IETF已经更新了该内容但书籍、资料中仍是旧的,或者网络中的教材压根就是瞎写的,作者本人却发布到网上误导不理解的人了,这是非常普遍的,我是上过好几个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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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8 23:42 |只看该作者
这里的人都知道是RFC规定的,楼上的意思是人家在RFC里面如此规定肯定是有内幕的。
那就是八卦范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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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8 23:4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满天星 于 2010-12-28 23:49 编辑
这里的人都知道是RFC规定的,楼上的意思是人家在RFC里面如此规定肯定是有内幕的。
那就是八卦范畴了……
marsteel 发表于 2010-12-28 23:42

要按您这么说一次规定就足够了,为什么还产生了多个草案多次修改?以及废除了其它几个RFC?
如何产生我们不必追究嘛,如何规定我们也不必太多的关注,至少它目前已经是标准了,所以寻找这个权威的出处还是很有必要的,没有真正说到问题的来源,没有明确的答复楼主的问题才是主要的!
您老再回头看看前面好几位兄弟的回复,开会讨论决定不符合把?……王八屁的规定……不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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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9 01:4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doodlemars 于 2010-12-29 01:50 编辑
要按您这么说一次规定就足够了,为什么还产生了多个草案多次修改?以及废除了其它几个RFC?
如何产生我们 ...
满天星 发表于 2010-12-28 23:47


同意满天星的看法,确实应该严谨一些。
刚才去大概看了看RFC 1918和它所替代的RFC 1627以及RFC 1597。
实际上定义了私有地址空间的只有RFC 1597,而RFC 1627是大概描述了一下我们为什么需要私有地址。
RFC 1918和RFC 1597里关于私有地址空间的定义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RFC 1918在定义私有地址空间时写的更详细,但是仍然没有写明为什么,两个文档都是写的“The Internet Assigned Numbers Authority (IANA) has reserved the following three blocks of the IP address space for private internets”。

具体是不是开会举手投票,还是根据计算机编码方式决定,或者其他什么原因现在都不太容易了解了,所以我们目前还是只有理解为当时就是这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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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报告]
发表于 2010-12-29 12:56 |只看该作者
恩,其实楼主的问题最主要的是想问:“为什么是这些地址范围 而不是其他的 比如说 11.0.0.0/8什么的
有什么原因吗?”

因此:如果是跟着前人设计好的标准来做,完全可以照搬,但如果你是该地址(或新协议标准)的规划者或分配组织成员,你又该如何思考呢?
你凭什么分配的是这几个地址而不是其它的?有什么好处及优势?我想这才是楼主想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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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报告]
发表于 2010-12-29 14:40 |只看该作者
{:3_188:} 这种蛋疼的问题 干嘛那到这里来讨论啊 想了解的直接去网速搜索 这不属于技术范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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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报告]
发表于 2010-12-31 20:47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这个问题非常有意义啊,主要是楼主的精神可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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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报告]
发表于 2011-01-02 23:20 |只看该作者
其实目前我们没有一个人能知道答案,楼主的问题确实让我很受启发……我们搞技术的确实需要楼主的这种刨根问底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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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报告]
发表于 2011-01-02 23:35 |只看该作者
这里的人都知道是RFC规定的,楼上的意思是人家在RFC里面如此规定肯定是有内幕的。
那就是八卦范畴了……
marsteel 发表于 2010-12-28 23:42

深得八卦精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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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报告]
发表于 2011-01-03 16:04 |只看该作者
搜搜RFC1918,说不定有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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