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unix

标题: 版主和论坛版面究竟是什么关系? [打印本页]

作者: tom_xx_hu@yahoo    时间: 2007-09-24 22:45
标题: 版主和论坛版面究竟是什么关系?
希望以此引起治版一般原则理念的讨论,请尽量不要引入此前历史个案纠纷。
另外想说明,我想要讨论的是版面经营理念,而不是对版主权限的规范。对实际操作中版主拥有很大权限不想涉及,只想谈版主运用这些权限时的精神理念。
我自己先不投票。我的主张当然是清楚的。但是,我是LZ,该礼让。
有请。
增补:
有网友指出我选项中的引文不恰当,意见很好。可惜复水难收。我一方面对引文作者表示歉意,另一方面在此作一个更正:
选项1应当是:论坛版面是版主的地盘。

此外呢我还想告诉网友,我想讨论这一论题见于http://bbs.chinaunix.net/thread-994698-3-1.html,早于引文,对引文及其作者可以说是毫无针对性。当然,与引文作者的讨论对我最后形成观点大有帮助。一并致谢。


[ 本帖最后由 tom_xx_hu@yahoo 于 2007-9-26 03:07 编辑 ]
作者: 網中人    时间: 2007-09-24 22:52
我也投不下去...
因為兩者不是對立的關係,但卻有著衝突。
如果問題是改為當兩者衝突時的取捨,那我會投第一項。
作者: 醉卧水云间    时间: 2007-09-24 23:15
对立的,统一的,辨证的,唯物的。

暂时不投。
作者: skylove    时间: 2007-09-24 23:28
在我看来,我个人认为是 对立统一,相互依存,共同促进,彼此调和 的关系
作者: 寂寞烈火    时间: 2007-09-24 23:36
门前三包
作者: chinesedragon    时间: 2007-09-24 23:49
我投一个~
作者: ypxing    时间: 2007-09-24 23:53
建立和谐社会

在技术版,有扰乱大家探讨技术问题的,屡教不改者,版主有权利采取措施
作者: tom_xx_hu@yahoo    时间: 2007-09-25 02:17
原帖由 ypxing 于 2007-9-24 23:53 发表
建立和谐社会

在技术版,有扰乱大家探讨技术问题的,屡教不改者,版主有权利采取措施

谢谢楼上三位的爽快直言。
比起来其余几位就太谨小慎微了。你看他们一个个如履薄冰的好笑样子。
作者: tom_xx_hu@yahoo    时间: 2007-09-25 02:21
原帖由 網中人 于 2007-9-24 22:52 发表
我也投不下去...
因為兩者不是對立的關係,但卻有著衝突。
如果問題是改為當兩者衝突時的取捨,那我會投第一項。

投票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阐述你的观点以影响别人。仁兄何不就取第一项的考量与大家分享?
作者: susbin    时间: 2007-09-25 02:21
论坛版面是CUser发表议论的地方,版主是为CUser 服务的吧。

没有众多版主的奉献,就没有CU。

如果说版主是吹哨的裁判,他就要遵守做裁判的规则。

看到球员违规踢裁判,很痛心。
被踢的裁判应该回踢那个违规的球员吗?
作者: tom_xx_hu@yahoo    时间: 2007-09-25 02:23
原帖由 醉卧水云间 于 2007-9-24 23:15 发表
对立的,统一的,辨证的,唯物的。

暂时不投。

你真以为在水和云之间,有那么一块地方可以安卧?
作者: tom_xx_hu@yahoo    时间: 2007-09-25 02:27
原帖由 skylove 于 2007-9-24 23:28 发表
在我看来,我个人认为是 对立统一,相互依存,共同促进,彼此调和 的关系

这位真是老到。滴水不漏。
不过尊驾在新闻版治版的实践是很有理念的。在下佩服得很。
作者: writeonly    时间: 2007-09-25 08:16
原帖由 susbin 于 2007-9-25 02:21 发表
论坛版面是CUser发表议论的地方,版主是为CUser 服务的吧。

没有众多版主的奉献,就没有CU。

如果说版主是吹哨的裁判,他就要遵守做裁判的规则。

看到球员违规踢裁判,很痛心。
被踢的裁判应该回踢那个违规的球员吗?


就事论事,球员踢裁判的多,还是裁判吹黑哨的多?球员踢裁判的原因是什么?而裁判吹黑哨又是什么目的呢?
作者: 山中无老虎    时间: 2007-09-25 09:01
就是第一种关系,但第四官员应该发挥作用。
作者: waker    时间: 2007-09-25 09:04
其实俺不是秦汉,也是不谭咏麟,俺是李元伟
作者: tom_xx_hu@yahoo    时间: 2007-09-25 09:13
原帖由 writeonly 于 2007-9-25 08:16 发表


就事论事,球员踢裁判的多,还是裁判吹黑哨的多?球员踢裁判的原因是什么?而裁判吹黑哨又是什么目的呢?

毫无疑问,球员踢裁判多。原因无他,一球员人数多,二球员没有裁判懂规则。
裁判吹黑哨,我想在此帖不讨论是否好些?
作者: tom_xx_hu@yahoo    时间: 2007-09-25 09:14
原帖由 waker 于 2007-9-25 09:04 发表
其实俺不是秦汉,也是不谭咏麟,俺是李元伟

waker版主的成名兵器,威力不小啊。
作者: tom_xx_hu@yahoo    时间: 2007-09-25 09:16
原帖由 susbin 于 2007-9-25 02:21 发表
论坛版面是CUser发表议论的地方,版主是为CUser 服务的吧。

没有众多版主的奉献,就没有CU。

如果说版主是吹哨的裁判,他就要遵守做裁判的规则。

看到球员违规踢裁判,很痛心。
被踢的裁判应该回踢那 ...

谢谢你来投票并阐述你的理由。
作者: ypxing    时间: 2007-09-25 09:18
现在的状态似乎是这样的:

1. 版主对某几个人采取了一定的措施
2. 对大部分人给予了应有的服务
3. 大部分人也不是很待见某几个人

某几个人更应该在自己身上找找原因
作者: tom_xx_hu@yahoo    时间: 2007-09-25 10:27
原帖由 山中无老虎 于 2007-9-25 09:01 发表
就是第一种关系,但第四官员应该发挥作用。

恕在下寡闻,大王说的“第四官员”是指的什么?
作者: tom_xx_hu@yahoo    时间: 2007-09-25 10:29
原帖由 ypxing 于 2007-9-25 09:18 发表
现在的状态似乎是这样的:

1. 版主对某几个人采取了一定的措施
2. 对大部分人给予了应有的服务
3. 大部分人也不是很待见某几个人

某几个人更应该在自己身上找找原因

谢谢高论。怎么不进来入席?难不成我摆的是鸿门宴?
作者: 我爱钓鱼    时间: 2007-09-25 10:40
没事儿都去休息休息吧。。。天天折腾来折腾去的,啥意思?:wink:
作者: 寂寞烈火    时间: 2007-09-25 11:22
原帖由 waker 于 2007-9-25 09:04 发表
其实俺不是秦汉,也是不谭咏麟,俺是李元伟

李元伟? 跟李元霸啥关系?
作者: MMMIX    时间: 2007-09-25 11:40
原帖由 tom_xx_hu@yahoo 于 2007-9-25 10:27 发表

恕在下寡闻,大王说的“第四官员”是指的什么?

应该是管理员.
作者: 山中无老虎    时间: 2007-09-25 11:49
原帖由 tom_xx_hu@yahoo 于 2007-9-25 10:27 发表

恕在下寡闻,大王说的“第四官员”是指的什么?

管理员。
作者: DennisRitchie    时间: 2007-09-25 11:50
1、我投的是“论坛版面是公众发表议论的地方”,CU也是明文倡导这一点的。
2、CU的IT版块是“论坛版面是公众发表议论的地方”
3、CU的某些版块是“不法版主自己吹哨的地方”

大家以为如何?
作者: yuhuohu    时间: 2007-09-25 16:29
原帖由 網中人 于 2007-9-24 22:52 发表
我也投不下去...
因為兩者不是對立的關係,但卻有著衝突。
如果問題是改為當兩者衝突時的取捨,那我會投第一項。


恩,无法下手
作者: platinum    时间: 2007-09-25 16:58
原帖由 tom_xx_hu@yahoo 于 2007-9-25 02:17 发表

谢谢楼上三位的爽快直言。
比起来其余几位就太谨小慎微了。你看他们一个个如履薄冰的好笑样子。

你这个人不是明摆着又开始挑事吗?你的话让网中人、醉在云水间、skylove 一个个都怎么想?
辩论规辩论,你可以提出自己的不同见解,不用一定要用这样的言语中进行吧?你可以不同意别人,但你如此刻薄有什么意义吗?你这样的投票想证明什么呢?
一直对你没什么好感,现在更是了,你根本就不是一个中立者的角色
作者: susbin    时间: 2007-09-25 22:11
原帖由 tom_xx_hu@yahoo 于 2007-9-25 09:16 发表

谢谢你来投票并阐述你的理由。


不敢当,就是发表个人的一点浅见而已。关心CU,回报CU。

其实,CU 对普通用户及版主都已经有很好的规则。摘录两条如下:

发帖必读 & 删帖标准 & 投诉办法
6、在论坛里发生纠纷时,请使用站内短信功能交流,禁止在讨论区中公开叫骂。

申请版主必读 & 版主管理规则
一、版主职责
3、要以身作则,不能参与骂战或加入一些没有意义的争论中。
作者: tom_xx_hu@yahoo    时间: 2007-09-25 22:12
原帖由 platinum 于 2007-9-25 16:58 发表

你这个人不是明摆着又开始挑事吗?你的话让网中人、醉在云水间、skylove 一个个都怎么想?
辩论规辩论,你可以提出自己的不同见解,不用一定要用这样的言语中进行吧?你可以不同意别人,但你如此刻薄有什么意 ...

误会。是我追求言语惊人和忽视了观众的感受。愿意只是要刺激发表更“原始粗糙”的意见(当然深思熟虑的也是求之不得)。
很遗憾,白金版主对我印象不佳。我尽量让你满意吧。
我当然不会为中立而中立。如果中立符合我的价值判断,我会中立;如果不符,我就不中立。

[ 本帖最后由 tom_xx_hu@yahoo 于 2007-9-25 22:15 编辑 ]
作者: DennisRitchie    时间: 2007-09-25 23:28
原帖由 platinum 于 2007-9-25 16:58 发表

你这个人不是明摆着又开始挑事吗?你的话让网中人、醉在云水间、skylove 一个个都怎么想?
辩论规辩论,你可以提出自己的不同见解,不用一定要用这样的言语中进行吧?你可以不同意别人,但你如此刻薄有什么意义吗?你这样的投票想证明什么呢?
一直对你没什么好感,现在更是了,你根本就不是一个中立者的角色


这位P版主喜欢胡搅蛮缠,但是也容易反驳:
你这个人不是明摆着又开始挑事吗?你的话让网中人、醉在云水间、skylove 一个个都怎么想?

网中人等网友认为楼主给的第一个选择和第二个选择相互冲突,因此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相反,ypxing网友亮出了自己鲜明的观点(姑且不论对错和他的含沙射影的行为)。TOM认为ypxing网友“爽快直言”,他不过是抱怨一句网中人等网友“过于小心谨慎”而已,挑事?看你刻薄的语言才像是挑事。

但你如此刻薄有什么意义吗?你这样的投票想证明什么呢?

网中人和楼主在治理版面的问题上有不同的看法,因此楼主搞个投票希望大家能讨论下,就目前为止,楼主的观点并无偏激之处,你看你说话的语气,你是来惹事的吗?

一直对你没什么好感,现在更是了,你根本就不是一个中立者的角色

为什么总是看着你一直咬咬咬咬咬咬住别人不放,不检视下自己的缺点,你公正?
作者: tom_xx_hu@yahoo    时间: 2007-09-25 23:42
原帖由 DennisRitchie 于 2007-9-25 23:28 发表


这位P版主喜欢胡搅蛮缠,但是也容易反驳:

网中人等网友认为楼主给的第一个选择和第二个选择相互冲突,因此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相反,ypxing网友亮出了自己鲜明的观点(姑且不论对错和他的含沙射影的行 ...

同样,谢谢DR跟帖。
不过,本帖真的只想在更一般的意义上探讨版主和版面的关系,引发更多有建设性的探讨。
此外也想通过此帖,把它作为一个缩微的版面,实践一下我的理念,就是“论坛是公众发表议论的地方”,作为“版主”,我不直接下场踢球与人争锋,而是通过提问、暗示、引导等手法,将讨论引向健康轨道。
如蒙各位配合,则幸甚。
作者: 菩提老祖    时间: 2007-09-25 23:42
唉......大过节的还这么大火气......



作者: mingyanguo    时间: 2007-09-25 23:45
orz
作者: 菩提老祖    时间: 2007-09-25 23:49
原帖由 mingyanguo 于 2007-9-25 23:45 发表
orz



作者: tom_xx_hu@yahoo    时间: 2007-09-25 23:55
原帖由 菩提老祖 于 2007-9-25 23:42 发表
唉......大过节的还这么大火气......



前辈日发数十帖,为何到这里惜墨如金吝惜指教?
作者: tom_xx_hu@yahoo    时间: 2007-09-26 03:16
原帖由 perljoker 于 2007-9-26 02:44 发表
你采纳我的意见,万分荣幸,就如我一开始说的,我和你没有任何冲突

你说得对,我们就照你的办!
之所以你出现了失误
这个词是否大了点?好像是历史结论一样?
我能给的唯一建议就是,在首贴里面,用红字标出投票贴内容需要修改的地方
遵嘱照办
至于“精神理念”,我个人觉得,不是你说的这么简单的,然而你已采取这个方式
在下也再无多言可说,所以只能祝tom兄好了
正要听怎么不简单,怎么到了关键处突然打住了?从跟帖评论与投票比例来看,真有难言之隐?

[ 本帖最后由 tom_xx_hu@yahoo 于 2007-9-26 03:18 编辑 ]
作者: platinum    时间: 2007-09-26 03:35
原帖由 tom_xx_hu@yahoo 于 2007-9-25 22:12 发表

误会。是我追求言语惊人和忽视了观众的感受。愿意只是要刺激发表更“原始粗糙”的意见(当然深思熟虑的也是求之不得)。
很遗憾,白金版主对我印象不佳。我尽量让你满意吧。
我当然不会为中立而中立。如果中 ...

我别无他意,希望你也不要误会,我只是觉得在这种讨论里面说话要注意一些比较好,不要掺杂过多主观态度进去
说出自己的观点就行了,没必要非要加一些自己的主观形容词进去,事实摆在这里让别人去分析就行了
作者: 網中人    时间: 2007-09-26 03:40
我前面說過投不下去的原因就是題目設計有羅輯問題。
所以,我修改了一下但書條件,也就當兩者衝突時才能下決定。
我不是怕事小心,而是忠於自己的羅輯判斷結果。
這幾天是中秋假期,忙著陪家人,因此沒有及時回覆,望諒。

就題目而言,如果兩者是對立面的話,那我的原則很簡單:
--- 兩害相權取其輕。
兩個方向要是無限制的延伸,其實對論壇的管理都是一種傷害。
只是說,哪種傷害比較大而已。

小弟也有自己的小論壇,也得蒙數版主鼎力幫忙維護。
为此,我會從論壇管理方向去思考問題。
首先,我對版主的採用的是信任原則---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無論事情怎個鬧法,我都會第一時間表明立場支持版主,為此我也不怕得罪訪客。
假如版主有不當之處,公開面我還是會站在版主這方,頂多為版主說些好話,
真不行,也是自己出來代為道歉,絕不會將茅頭指向版主。
同時,我個人很注重溝通的必要性,有問題時,會先找當事人溝通協調(包括雙方)。
從我自己的論壇管理經驗以及之前在 CU 的版主經驗,我覺得 99% 的事情是可以透過 PM 就能化解的。
我還沒碰到過真的溝通不來的版友。我不認為這是運氣,而是真誠交流的結果。

就是上個網而已嘛,有必要箭拔弩張的嗎?
我也年輕過,之前在台灣 bbs 的 linux 版上,我可是出名的“兇狠”,尤其是對新手們絕不手軟。
不過,自從我大兒子出生後,讓我改變了很多。
有緣就多交朋友,沒必要逞兇鬥狠,就算爭嬴了得到啥?
反正呢,現在對這種“爭一時、失千秋”的玩意是沒啥興趣的了。
當然,這僅是個人想法,未見得別人也都認同。這沒關係的,也是正常。
既然是正常的事,那我就不想去改變了。求同存異即可。

我不是 CU 的管理者,沒法代言論壇的定位與方向。
而且 CU 版面與讀者眾多,管理複雜性與難度更高。
質與量的取捨也很難界定。
雖然我們都認同會員是所有論壇的最大財富,
甚至直接反映在一個論壇的價值與“價格”上。
但如何發展更多會員,理念與方法都有不同。大致有兩個方向:
1)精英模式(集權)
2)大眾模式(自由)
前者有助其建立權威性,某種程度上也能帶動更多會員的參與。
後者或許在数量上更有直接效果。
其實各有其優劣,很難取捨。

精英式的經營,“過濾”機制是必要手段,難免會產生集權現象。
而大眾式則往往傾向自由散漫,管理難度與技巧更加講究。當然,無為而治也是一種不錯的模式。
然而,自由的環境下所滋生的“是非”肯定會比集權管理要來得更多。
就看你要不要接受這種現象。
CU 是個大家庭,每個版主都有自己的一套理念與管理模式。
問題往往發生在“错位的參與”與“错位的管理”上。
在一個集權的版塊裡,如果參與者都認同也都接受,那其實裡面的參與氣氛是很不多的。
因為大家的“共同點”得到最大化而差異性則可以壓縮到最小化的程度。
然而,當一個習慣了自由的參與者要跨入這個圈子,自然接受不來,
而且也很大程度會破壞了集權模式的優點。
为此,版主在管理上可能需要更加鐵腕,以維持其版面的氛围與方向。
或許這點上,我跟 tom 兄的看法有所分岐。
我不認為版主是“佔有”的心態去經營,反之,我會認為版主對自身版塊投入的更多的是“愛護”。
就如父母保護孩子般的行為,如果出現有對孩子的危害,那反擊是自然的,那是“天性”。
而最簡單的解決法則也很自然---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只要能保持井水不犯河水,基本上大家都相安無事。
這種局面,只有隨著版主的更替而且接任版主採用不同的方法才能發生變化。
否則,在這之前,我們只好尊重與接受這樣的局面。

版主之所以會被推選出來,當然會有過人的條件才能勝任。
比如技術權威性、服務的熱忱度、還有交際手腕的靈活度、版主個人魅力,等等。
作為一個新參與的版友,首先要有基本的“禮儀”,比方說不能在 xx 版說 xx 不好等等。
試想一下,如果有客人來你家作訪,然後滿口批評,才客廳摆設到廁所馬桶全都批評得一無是處。
你會自為是個受歡迎的角色嗎?
有建議,你可以委婉提出,主人不接受,那就算了。
如果意見不合,那就少來便好。不一定非要人家把你的話當聖旨---聽完教訓還要謝主隆恩!

但論壇畢竟不是私有的家庭,他有一個更好的挑戰機制---如果你有本事,也可以來參選版主!
是的,這在大部份的論壇都是行得通的。
然而,如果要在一個原先就是集權經營的版子上要獲得勝選,難度自然比自由經營的版塊來個更高。
這是要有心理準備的。
除此方法,當然也有其他方法的。
最簡單的就是表達不滿(呵,這在 CU 應該常見吧)。
繼而就是投訴(這也是 CU 司空見慣的)
要不,也可以死纏爛打(這其實與最近的貼子有些接近了,sorry tom,不小心引用了一下)
然而,對於最後的方法,爭議性最大。
有可能是無賴纏著君子的版主,也有可能是秀才與到兵一般不講理的版主。
無論哪一種,因為彼此沒有交集,因此往往很難有結果。
頂多是沸沸揚揚的吵了一輪,太陽還是一樣的東邊出來。

若論革命式的推翻現有版主,那更加講究智慧與方法。
在敵強我弱的情況下,採用硬撼式的衝撞,下場顯然而知。
大家在中學都讀過辯證唯物的教科書,知道質變的飛躍需要量變的累積。
也知道所有新生事物都必然的會遭到舊勢力的封殺。
群眾基礎是關鍵的因素,在還沒有獲得廣大人民的支持之前,先不要太早的曝露實力。
光是呐喊是不夠的,你需要更多的教育廣大群眾(或以技術與人品虜獲支持者的心)。
而在集權管理下技巧難度更甚,一不小心就會被握殺於摇篮中。
拉幫結派更不能高調,不少人為求明哲保身,很可能會跟你保持更大的距離。

前途是光明的,但道路是曲折的。
“我們的同志在困難的時候,要看到成績,要看到光明,要提高我們的勇氣。爭取最後的勝利!”
然而,這是對於正確事物的發展來說的,并不適合任何的反動事物。
所有的反動事物都是紙老虎!  ^_^ (換句話說:會咬人的狗不會吠。)

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千萬不要被一小撮別有用心的人利用了啊!
同志們,我們要堅決緊密的團結在 CU 中心周圍,堅持 Uinux 主義思想,高舉 F 總理論旗職,為共創有 CU 特色的和諧論壇而努力!

呵,好像越來越離題了呢。
不好意思 tom 兄,借你的 post 亂扯一通...  ^_^
希望我還能言所及意吧。
作者: 網中人    时间: 2007-09-26 03:49
原來 tom 兄還在首貼增補了說明。
先跟您說聲謝謝!

不過,也不用過度猜度,我其實對兄台的引言及前面關於保守的評論,沒太大意見啦。
這不用太緊張的。反正,我不同意的話,自然會作表達。
當然,也很感謝前面的朋友提出的關心。
作者: tom_xx_hu@yahoo    时间: 2007-09-26 04:07
原帖由 網中人 于 2007-9-26 03:49 发表
原來 tom 兄還在首貼增補了說明。
先跟您說聲謝謝!

不過,也不用過度猜度,我其實對兄台的引言及前面關於保守的評論,沒太大意見啦。
這不用太緊張的。反正,我不同意的話,自然會作表達。
當然,也很感 ...

以兄之胸襟兼过人睿智,我本是不在意的。然观兄在CU之人脉,我不得不“如履薄冰”啊。
作者: 網中人    时间: 2007-09-26 04:20
原帖由 tom_xx_hu@yahoo 于 2007-9-26 04:07 发表

以兄之胸襟兼过人睿智,我本是不在意的。然观兄在CU之人脉,我不得不“如履薄冰”啊。


呵,兄台多慮了。
不也剛好檢驗了一句老話---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兄台不用太介意的,有話大可直說,有理不怕敵眾我寡。
我想,我們願意表達,不是為了博取大多數人的認同,單純些,能表達自己的意思就好。
當然,能有共鳴,得遇知音,那更是收獲。得之不驚,失之不驚。
不是有道士為知己者死嗎?

鲁迅先生也有句銘言: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
所以,tom 兄就放膽直言吧!(你不是在前貼如此鼓勵大家的嗎?)  ^_^
作者: tom_xx_hu@yahoo    时间: 2007-09-26 04:50
原帖由 網中人 于 2007-9-26 03:40 发表
我前面說過投不下去的原因就是題目設計有羅輯問題。
所以,我修改了一下但書條件,也就當兩者衝突時才能下決定。
我不是怕事小心,而是忠於自己的羅輯判斷結果。
這幾天是中秋假期,忙著陪家人,因此沒有及時 ...

难为网中人如此费神作详尽而周到的阐述,觉得该说能说的他都说了,我们好像就该结帖了。是吗?
是也否也。
是也,网中人好像不偏不倚,是“两害相权取其轻”,比起来,“版主地盘论”是代价较小的选择。
否也,理念上的针锋相对,岂是那么轻易化解。

我先从一个现代市场经济中常见的理念开始,“顾客就是上帝”。真的吗?也真也假。商人嘛,利润才是他的上帝。但是,很多公司对管理层对员工灌输的经营理念就是“顾客就是上帝”。再说一个例子,任何现代商场理,闹事的顾客都会交保安请出,但是,“顾客就是上帝”仍然是它的经营理念。对商场经理的培训依然是强调“顾客就是上帝”,而不是“你的地盘你作主”--虽然在运作上商场经理有足够的权限。

我在首帖提出的正是这样类似的问题。我反复强调了是经营理念而非质疑版主权限。网中人似乎在这一点上要么有些含糊,要么因为过多浸淫于论坛日常管理程序,未能跳出三界外。

我们这里的交锋是思想和理念的交锋,不宜锱铢必较地引文一一辩驳。我想,一个版主,心中如果没有恰当的理念指导,仅凭“关爱”或者“爱护”,难免宽严适度,冷热不均,朝令夕改。而我推荐的理念就是“论坛是公众发表议论的地方”。有这个理念在心中,版规才能恰当运用,否则,我相信版主也无所适从。

至于革命之说,我只回应一句话,言重了。不过谢谢给我这个机会回应,但愿可以起到释疑的作用。

理念虽然针锋相对,意气仍然可以相投--这是我希望的辩论模式。
非常感谢兄与我们分享了您的真知灼见。

[ 本帖最后由 tom_xx_hu@yahoo 于 2007-9-26 04:59 编辑 ]
作者: tom_xx_hu@yahoo    时间: 2007-09-26 05:39
原帖由 platinum 于 2007-9-26 03:35 发表

我别无他意,希望你也不要误会,我只是觉得在这种讨论里面说话要注意一些比较好,不要掺杂过多主观态度进去
说出自己的观点就行了,没必要非要加一些自己的主观形容词进去,事实摆在这里让别人去分析就行了

不会啦。不过有时候就会发现完全客观一是做不到二是也会觉得boring,适度调侃一下不致误解就好。
作者: 網中人    时间: 2007-09-26 06:15
瞭解。
tom 兄之所要表達的是“顧客至上”的理念。
而我則是“版主自主”。
不知對否?

是的,在商業運作中,追求顧客滿意的目標其實說穿了也是為了利潤的追逐。
但假如顧客滿意與最終的利潤產生衝突,我想商家也只能放棄顧客。
比方說,因為某一位顧客上門胡鬧而影響來其他更多顧客的光顧,那商场經理很可能就是逐客。
說穿了也是“顧客至上”,只是在兩種不同顧客群間來取捨。
所以我才另一貼上指出了版主是要滿足大多數而不是所有的版友。
由此出發,我會讚成版主在自己的地盤自己吹哨。

以論壇的經營理念,顧客至上好比是論壇公論化,而利潤追逐則好比會員發展。
也就是說,對一個論壇的價值/價格起關鍵因素就是會員數量。
不管是論壇公論化還是版主自主,都需要服務於這個目標。
剩下來要探討的,就是這兩種方向的優劣取捨而已。
但如果簡單的將論壇公論化與版主自主作一個對立,似乎是有點兒以偏蓋全。
畢竟,版主自主不一定影響論壇公論;反過來,論壇公論也未必要排除版主自主。
只有兩者衝突時,才有取捨問題。
而兩者衝突的原因,我在前面討論中也指出了是“錯位”所造成的。

或許,tom 兄所說的是一個“指導思想”,也就是執行論壇管理行為時所依的“綱本”。
這個我同意。
只是在具體執行上,我傾向給版主更大的自主權。
版主也是一個獨立的個體,他們也有自己的想法,我在尊重每一位版友的同時,也尊重每一位版主。
如果我們不能說服每一位版友,那我們也就放棄說服每一位版主。

就讓生態維持下去就好,存在即合理。
想改變它,那就付出努力。要不,就接受下來。

以上,我們都只就論壇的經營理念來說。并沒扯上個人恩怨及行為情緒上的因素。
因為,那些已經超出了理念的範疇了。
所有的管理,最難的就是“人”,因為可變的因素與不確定性太多。
其複雜性遠非我的能力水平所能解釋的了。
因此,我不想多談,只能用“愛護”這類的情感性字詞來打發。

恩,感覺上,兄台似乎也沒有充分的就命題作伸論,如果允許的話,還想多聽聽 tom 兄的意見。

p.s.
指點江山,激揚文字,糞土當年萬戶侯。
大家都能暢所欲言,這不正是辯論的樂趣所在嗎? ^_^
作者: 網中人    时间: 2007-09-26 06:28
補充:
關於我在另文所表達的一些意見,可以參考:
http://bbs.chinaunix.net/thread-992229-14-1.html
(主要是 136 與 142 樓)
作者: tom_xx_hu@yahoo    时间: 2007-09-26 11:07
原帖由 網中人 于 2007-9-26 06:15 发表
瞭解。
tom 兄之所要表達的是“顧客至上”的理念。
而我則是“版主自主”。
不知對否?

是的,在商業運作中,追求顧客滿意的目標其實說穿了也是為了利潤的追逐。
但假如顧客滿意與最終的利潤產生衝突,我 ...

看起来我们的分歧没有原先看起来那么大。只不过兄侧重论坛的运作,弟侧重运作的终极含义。
要充分论述又不牵扯具体case也很难
在对版主的充分授权上,我完全赞成兄的自主论,军士三千,主帅一人。在足球比赛场上,谁也不能挑战主裁的权威。但是下了场,我们可以讨论主裁赖以裁决的原则性。
对版主的授权不是目的,是手段。手段服从于目的,也就是论坛是干什么的?弟以为,就是“论坛是公众发表议论的地方”。这两者,本是不对立互斥的,因为一个是目的一个是手段,各自在自己不同的作用空间。但是,版主的充分自主,在一定条件下,有膨胀到掩盖甚至伤害目的的潜在可能性。
当然,你可以说,目的被伤害,论坛办得不成功,自然淘汰法则就会起作用。不过那个反馈来的滞后一大截,等到反馈到来,为时已晚。
那么为什么我将这样两个本不互斥的东西列为两个独立的投票选项?
一是我想要阐明这二者的本质:手段和目的。我的观点是目的高于手段,手段服务于服从于“论坛是公众发表议论的地方”这样的目的,不能本末倒置。
二是,在经营理念或者目的上,这二者我以为确实是互斥的。原则上,版主和其他网友是不同的identity,以版主自主作为经营理念,就不能保证“公众发表议论的地方”这一理念的实现,以“公众发表议论的地方”为经营理念就自然置"版主自主"于从属地位(并不意味者限制版主权限)。

说了那么多,兄的实践经验当然是无价之宝,弟无意贬损行之有效的现行方法。归根结底,是想换一个角度审视一些一直困扰我们的问题。有些问题,我们越把它当成问题它就越是问题;一旦我们想,哦,江湖历来如此,生活就是这样,好多问题就根本不是问题了。

看起来我的投票帖不受版主们的欢迎。要想既不违心又政治正确是不容易的。我总在今明两日内结帖算了。兄以为如何?
作者: perljoker    时间: 2007-09-26 11:12
标题: 回复 #51 tom_xx_hu@yahoo 的帖子
tom的出发点是很好的,虽然不能完全赞同,但是都是为大家好
网中人给出了很多经典的言论,tom兄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其他大家都已经看到了,偶也觉得能结帖了
作者: 網中人    时间: 2007-09-26 16:16
原帖由 tom_xx_hu@yahoo 于 2007-9-26 11:07 发表

看起来我们的分歧没有原先看起来那么大。只不过兄侧重论坛的运作,弟侧重运作的终极含义。
要充分论述又不牵扯具体case也很难
在对版主的充分授权上,我完全赞成兄的自主论,军士三千,主帅一人。在足球比赛 ...


很好,感謝 tom 兄說明!
啥時結貼,由兄作主。
作者: susbin    时间: 2007-09-27 00:07
網中人的一句话很有哲理:
“如果我們不能說服每一位版友,那我們也就放棄說服每一位版主。”

在下也来一句:
如果我們不用CU版规去规范每一位版主,那我們也就放棄了用CU版规去规范版友。
作者: tom_xx_hu@yahoo    时间: 2007-09-27 01:14
原帖由 susbin 于 2007-9-27 00:07 发表
網中人的一句话很有哲理:
“如果我們不能說服每一位版友,那我們也就放棄說服每一位版主。”

在下也来一句:
如果我們不用CU版规去规范每一位版主,那我們也就放棄了用CU版规去规范版友。

嗯。真的都很有哲理。
作者: tom_xx_hu@yahoo    时间: 2007-09-27 01:16
评论走一边,投票走另一边。我这帖怎么结呢?
作者: tom_xx_hu@yahoo    时间: 2007-09-27 09:44
我在CU始发帖很少,记得的只有3个。一帖是在集群中关于如何将递归并行处理的请教,没记错的话完全没有跟帖;第二帖是挖的粪坑,本就不希望它门庭若市,所幸现在它已经沉到很深去了。
第三贴就是本帖。
蒙网友抬爱,本帖在我历史上是盛况空前,爬到六楼了。我该知足了。真心感谢所有到访朋友。

仍心有不甘。你看,这么多朋友来了,只有很少几位落座,其它在门边寒暄几句就走了。有几位险些落座,并且几乎指定了要坐的座位,结果还是神龙见首不见尾。是嫌我的酒不好菜不香?为什么不坐下来评头品足一番,我日后好改进啊。

说到这里就要特别感谢落座的几位朋友和本帖特邀嘉宾网中人大侠。这几位怜我是请客的新手,十分给面子,小弟铭记在心。
在我们的讨论中,我说过目的比手段重要。现在关于投票结果,我要反过来说,过程比结果更有意义,就像喝酒猜拳行令一样,要的是酒酣耳热的过程,至于喝了多少酒什么酒,管它呢。

再谢每位朋友。
作者: skylove    时间: 2007-09-27 10:52
原帖由 tom_xx_hu@yahoo 于 2007-9-27 09:44 发表
过程比结果更有意义


这个,就是上面我提到的最终形态——“彼此调和”希望达到的目标,也是希望(新闻版面)交流讨论最终能带给版友们的收益。
作者: 寂寞烈火    时间: 2007-09-27 11:25
原帖由 skylove 于 2007-9-27 10:52 发表


这个,就是上面我提到的最终形态——“彼此调和”希望达到的目标,也是希望(新闻版面)交流讨论最终能带给版友们的收益。

SL整个一新闻版形象代言人~~
作者: 網中人    时间: 2007-09-27 16:12
哈,是啊!
結果不是重點 (當爸爸了)
過程才是最讓人響往額! (翻雲覆雨)

^_^
作者: tom_xx_hu@yahoo    时间: 2007-09-27 23:48
原帖由 網中人 于 2007-9-27 16:12 发表
哈,是啊!
結果不是重點 (當爸爸了)
過程才是最讓人響往額! (翻雲覆雨)

^_^

小心令郎长大后对你此言耿耿于怀。
作者: 網中人    时间: 2007-09-28 00:22
原帖由 tom_xx_hu@yahoo 于 2007-9-27 23:48 发表

小心令郎长大后对你此言耿耿于怀。


呵。不擔心...

為了他,可是費盡心機,求神問佛,還要擇地而為,好不容易才有結果的呢。
你看,為了結果而做,一點興致都沒有了... 不是嗎?  ^_^
作者: JohnBull    时间: 2007-09-28 12:36
我没投,LZ别幼稚了。

论坛是总版主家的后院,我们版主是因为喜欢这个院子里的花草,而且对其中某些花草比在行,而自愿来给总版主看院子的。
有的人开明些(比如我 ),你们赏花的就爽些;有的人苛刻些(...)您老也得忍着。



作者: tom_xx_hu@yahoo    时间: 2007-09-28 21:43
原帖由 JohnBull 于 2007-9-28 12:36 发表
我没投,LZ别幼稚了。

论坛是总版主家的后院,我们版主是因为喜欢这个院子里的花草,而且对其中某些花草比在行,而自愿来给总版主看院子的。
有的人开明些(比如我 ),你们赏花的就爽些;有的人苛刻些(...)您老也得忍着

多谢指点啊,牛版主。“论坛是总版主家的后院”这个选项不错,早知道应该加到投票选项里。三人行必有吾师。
就不知总版主会怎么选。
CEO和管理层都要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却对管理层说,你们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上帝。
我想都是对的。语意环境不同,所指不同,侧重不同。
作者: 網中人    时间: 2007-09-28 23:32
原帖由 tom_xx_hu@yahoo 于 2007-9-28 21:43 发表

董事会却对管理层说,你们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上帝。


不對。
老懂一般不會這樣說的。他大概會說:如果你們TMD不將我的投資翻兩倍,就你們去見上帝!
作者: susbin    时间: 2007-09-29 01:26
“院子里的花草” --- ?

高人。
作者: tom_xx_hu@yahoo    时间: 2007-09-29 02:09
原帖由 susbin 于 2007-9-29 01:26 发表
“院子里的花草” --- ?

高人。

不管喜欢不喜欢,这大概就是版主眼里CU论坛版以及版内言论的概要。
花嘛,当然要修剪,杂草也要剪除。
忽然想起,达尔文进化论的支持者,本身也是进化论学者的赫胥黎著有《进化论与伦理学》一书,有中译本。该书的开篇就是讨论“宇宙过程”和“园艺过程”。喜欢花草和园艺的朋友,实在可以看看。

[ 本帖最后由 tom_xx_hu@yahoo 于 2007-9-29 02:10 编辑 ]
作者: tom_xx_hu@yahoo    时间: 2007-09-29 02:16
原帖由 網中人 于 2007-9-28 23:32 发表


不對。
老懂一般不會這樣說的。他大概會說:如果你們TMD不將我的投資翻兩倍,就你們去見上帝!

我想,这应该是不言自明的。董事们在这方面一定很懂事,不会请来连这个都还要强调再三的CEO。
所以我说,语境不同,侧重不同。
作者: 網中人    时间: 2007-09-29 02:42
原帖由 tom_xx_hu@yahoo 于 2007-9-29 02:16 发表

我想,这应该是不言自明的。董事们在这方面一定很懂事,不会请来连这个都还要强调再三的CEO。
所以我说,语境不同,侧重不同。


呵,難保不會碰到一些喜歡玩個人大碟的白目 CEO 哦...  ^_^
作者: tom_xx_hu@yahoo    时间: 2007-09-30 03:30
标题: 我的一票
我自己的一票,刚刚才投。我投的是“论坛是公众发表议论的地方”。

JohnBull版主的意见对我有些启发。他把一个很重要的角色引入了我们的视线:总版主或者说CU老板。脱开老板谈版面确实幼稚。我要是早点听到JohnBull的意见或是想到这一层,我会加一个选项。但是这个选项我想来想去,不是“后院”而是“茶馆”。

“论坛是老板开的茶馆”。

版主就是茶馆的掌柜。老板开了好些茶馆,就有很多掌柜。每个茶馆都有自己的特色。有的针对文人雅士,里面布置文房四宝琴棋书画;有的专为挑夫贩卒而备,里面就是实方桌长条凳大碗茶。每个茶馆都有自己的服务的客源,不过并不要放些打手门房在外轮值,客人来了自然有数,少数没数的,请到后面说话,决不惊扰前面的客人。
茶馆嘛,当然随他客人说些什么,只要不惊动官府,只要不少你的茶资,掌柜何苦去管他?客人在那里海阔天空,只见掌柜的附和,可见掌柜的跟茶客争个面红耳赤?临到末了,说“我们不待见你,你走吧”。

讲个真实故事。
几年前,某小地方,因了某种特殊关系,请到当红歌星宋祖英,到当地开演唱会。大事,甚浓重,万人场子,座无虚席。七点,准时开场,高音喇叭传来当地公安局长严厉的开场白:“在。。。开始之前,我代表。。。和三千武警八百防暴警察,严正警告极少数捣乱分子,如果胆敢扰乱。。。,我们将坚决予以打击。下面,我宣布几条纪律。一、场内不准随意走动;二不准高声喧哗;三不准吹口哨;。。。如有违反者,武警战士将对其实施强制带离会场。现在,请武警战士上岗”。随后,佩戴警棍的武警跑步进场,分布到演唱会场各个要道站立执勤。

小城草民百姓啊,哪里见过这架势,都呆了。可怜海政歌舞团一帮为宋祖英跑龙套的,拼得黑汗水流,场子气氛还是上不来。到了宋祖英要过河了,下面还是没人敢推她。那晚会,公安局长的声音盖过了宋祖英,砸了。
作者: tom_xx_hu@yahoo    时间: 2007-12-07 23:43
本帖沉下去很久了,最近又有人顶上来,先谢。
遗憾的是,江湖大侠身手忒快,只见佐罗的Z字,不见它是怎么写下的。
还望留下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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