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unix

标题: 1234567890 [打印本页]

作者: DennisRitchie    时间: 2007-09-22 15:38
标题: 1234567890
abcdefgh

[ 本帖最后由 DennisRitchie 于 2007-9-26 08:42 编辑 ]
作者: waker    时间: 2007-09-22 20:47

作者: DennisRitchie    时间: 2007-09-22 21:12
原帖由 waker 于 2007-9-22 20:47 发表

就刚才的帖子而言,是谁在惹事生非?这帖的楼主在22楼也给出了自己的看法,希望你能客观点。
作者: platinum    时间: 2007-09-22 21:32
原帖由 DennisRitchie 于 2007-9-22 15:38 发表
投诉FLW,滥用权力封禁我访问PERL版权限。

你也消停消停吧,人家都不理你了还闹个没完,要不是你这么急功近利我想 flw 也不会暂时封了你
我想,如果你消停一段时间,flw 会给你放开的,你这样继续闹下去有点不对了,换作我的话也许也会这么做的,当然,我会是暂时的封你,我想 flw 也是暂时的
作者: 醉卧水云间    时间: 2007-09-22 22:02
根据我的经验,这个问题是无解的。如果非要闹,建议多搞几个马甲 以备不时之需啊,这次我就不参合了,因为我不了解来龙去脉。
作者: 醉卧水云间    时间: 2007-09-22 22:05
只封一个板块权限我还真没听说过,以前我被封都是全版,是不是老大在0521那次事情上找到什么灵感做了技术改动啊。
作者: tom_xx_hu@yahoo    时间: 2007-09-22 22:07
我也不了解。不过...咳,太阳底下能有什么新鲜事情?
LZ保重。flw这么做虽然也许在版规上没有充分的依据,但是在人气上似乎笃定得很。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作者: flw    时间: 2007-09-22 22:12
原帖由 醉卧水云间 于 2007-9-22 22:05 发表
只封一个板块权限我还真没听说过,以前我被封都是全版,是不是老大在0521那次事情上找到什么灵感做了技术改动啊。

这个问题我负责解释一下。

主要有两点:
1,该功能是我提出的。原因参见 2。
2,该功能我首次提出时,是为了针对 shhgs 的。不过真正让樊总决定要开发,是因为 D*R* 在 Perl 捣乱而导致我我再次提出申请。
作者: flw    时间: 2007-09-22 22:13
to 楼主:
这功能开发出来就是为了对付你的,
你还别觉得冤枉。
其实想想,你已经很荣幸了。呵呵。
如果你真的想到 Perl 版讨论技术问题,请先学会尊重别人。
我不认为“高手跳出来了”是一句尊重人的话。
至于你在 Perl 版其它的令人不爽的言论,我就不说了。
你能有今天,那叫咎由自取。
作者: flw    时间: 2007-09-22 22:15
to 白金:
封他的确是暂时的。
作者: DennisRitchie    时间: 2007-09-22 22:22
原帖由 醉卧水云间 于 2007-9-22 22:02 发表
根据我的经验,这个问题是无解的。如果非要闹,建议多搞几个马甲 以备不时之需啊,这次我就不参合了,因为我不了解来龙去脉。


你可以参考下顶楼的“附录参考”
1、《perl版本的第一贴,有谁能帮我看一下下面的代码》,http://bbs.chinaunix.net/thread-994461-1-1.html
2、《大家对这个程序怎么看?谁能帮忙用 ruby、python 实现一下,看看结果? 》,http://bbs.chinaunix.net/thread-993795-1-1.html

原帖由 tom_xx_hu@yahoo 于 2007-9-22 22:07 发表
我也不了解。不过...咳,太阳底下能有什么新鲜事情?

你不是写过一个帖子提到"flw打了一个埋伏"吗?基本上就和你写的类似。

LZ保重。flw这么做虽然也许在版规上没有充分的依据,但是在人气上似乎笃定得很。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是的,水云间提到0521,搜到了一篇<<囫囵C语言>>,发现只有Cocal的观点比较公道,tom_xx_hu,感兴趣看一遍吧:
http://bbs.chinaunix.net/viewthr ... ht=0521&page=14
帖子太长,你就看61楼、116楼和131楼就可以了。
作者: DennisRitchie    时间: 2007-09-22 22:27
原帖由 flw 于 2007-9-22 22:13 发表
to 楼主:
这功能开发出来就是为了对付你的,
你还别觉得冤枉。
其实想想,你已经很荣幸了。呵呵。
如果你真的想到 Perl 版讨论技术问题,请先学会尊重别人。
我不认为“高手跳出来了”是一句尊重人的话。 ...


1、无论如何感谢你出来做一个说明。
2、你在别的版块骂人的话暂且不提,就说你最后送给我的一句
你给我滚远点儿。
什么脑子嘛。

相比较我说的
高手跳出来了,学习了

是不是更伤人了?
3、我向uppet道歉了,尚且被你封,那么你对你说的“滚远点”打算如何处置了?
作者: flw    时间: 2007-09-22 22:34
> 3、我向uppet道歉了,尚且被你封,那么你对你说的“滚远点”打算如何处置了?
你这招自断经脉然后功力大增以期同归于尽的血魔大法是跟谁学的?
作者: DennisRitchie    时间: 2007-09-22 22:38
原帖由 flw 于 2007-9-22 22:34 发表
> 3、我向uppet道歉了,尚且被你封,那么你对你说的“滚远点”打算如何处置了?
你这招自断经脉然后功力大增以期同归于尽的血魔大法是跟谁学的?

好吧,骂uppet“高手跳出来了”,我该死!

那么你让我“滚远点”又如何解释?你有没有向我道歉过?你为什么不按律处置自己?

[ 本帖最后由 DennisRitchie 于 2007-9-22 22:40 编辑 ]
作者: DennisRitchie    时间: 2007-09-22 22:47
CU管理员虽然不会惩罚你,但是你采取这样明显的携私报复的行为,向大家展现出你心胸狭窄的一面!
水云间说你“说不过别人就操家伙”,一点没冤枉你!
作者: platinum    时间: 2007-09-22 22:51
原帖由 DennisRitchie 于 2007-9-22 22:47 发表
CU管理员虽然不会惩罚你,但是你采取这样明显的携私报复的行为,向大家展现出你心胸狭窄的一面!
水云间说你“说不过别人就操家伙”,一点没冤枉你!

说句心里话,你这么闹明显就是你的不对了,人家已经不跟你这个那个了,你还咬住别人不放,当别人回应你的时候你总是总是总是咬住别人的缺点,你可想过自己的问题吗?
你经常说的话就是“我虽然xxxx,但yyyy呢?他还zzzzz了呢”,我感觉这是一种很扭曲的心态
如果你想说服别人,那么你应该先说服自己,试想一下,如果有一个和你一样性格的人对你这样,你会怎么做?你会像 flw 一样忍住吗?你会不会也在自己的版块暂时先禁止他的发言?

将心比心,不要总以别人怎么样为借口,我认为这是一种不成熟的表现,flw 的做法明显比你成熟的多
作者: DennisRitchie    时间: 2007-09-22 23:08
原帖由 platinum 于 2007-9-22 22:51 发表

说句心里话,你这么闹明显就是你的不对了,人家已经不跟你这个那个了,你还咬住别人不放,当别人回应你的时候你总是总是总是咬住别人的缺点,你可想过自己的问题吗?

1、我的访问权限被flw封禁了,所以我来投诉,是否是“无理取闹”取决于我的申诉理由是否成立,而不是凡是投诉就是“闹”和“咬”

2、请求CU管理员恢复我访问PERL版的权限,理由如下:
[1] 我对uppet网友并无恶意,这一点网友们可以根据当时的情况进行判断。
[2] 即使“高手跳出来了”是对uppet网友的讥讽,那么这个玩笑开得并不大,况且我也很快把“高手跳出来了”改为“uppet是高手”,并表示“这个词我用的不礼貌,我向uppet道歉:对不起”
[3] 我在最近的一天内,我在PERL版发表的帖子全部为技术类的帖子,并没有在PERL版捣乱,请见附录参考
你的发言中没有提及flw封闭我的权限是否合理这一关键要点,就是在搅浑水。

将心比心,不要总以别人怎么样为借口,我认为这是一种不成熟的表现,flw 的做法明显比你成熟的多

flw的做法成熟在何处?我对uppet说了一句“高手跳出来了,学习了”被flw赶走,那么flw让我"滚远点,什么脑子"的做法是成熟的做法吗?

最后希望你以后不要再发一些空洞无物的帖子。
作者: DennisRitchie    时间: 2007-09-22 23:12
TO P版主:
这是你昨天对我说的话:
自己做错了就男子汉大丈夫承认,干嘛总以别人如何如何为借口?
22 楼你就是做错了,这个贴子里就是你先挑衅的。


想请教你两个问题:
1、flw说“滚远点”有没有做错的地方?
2、如果做错了,他需要承认错误吗?
作者: platinum    时间: 2007-09-22 23:25
呵呵,你继续吧我闪就是了,希望你在 CU 明确自己的目的,是学习还是吵架,我觉得你还有待成熟啊
不说了,好自为之
作者: 1017of    时间: 2007-09-22 23:49
给LZ一个建议:

在站务辩论了好久了,也累了吧。我不懂perl,你们对我来说都是高手,只是感觉大家都缺乏从对方的角度去看待问题的习惯,所以就更别提互相理解了。问题僵在这里,大家各持己见,从辩论发展到了争吵,继续下去恐怕对谁都没有好处,对浏览站务的人也是一种负担。在一个环境下去发展,首先要适应这个环境。当无法适应这个环境的时候,要么改变它、要么忍受它、要么离开它,好象我能想到的选择只有这些,欢迎补充。退一步海阔天空,你又何必太执着呢?技术无止境,还是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吧。

anyway,我仅仅给你一个建议,决定权在你,祝好运。
作者: chinesedragon    时间: 2007-09-22 23:55

希望有个了断~
作者: 網中人    时间: 2007-09-23 00:07
沒看過《食神》?
裡面有句名言---得罪了方丈你還想逃?!
作者: DennisRitchie    时间: 2007-09-23 00:13
原帖由 1017of 于 2007-9-22 23:49 发表
给LZ一个建议:

在站务辩论了好久了,也累了吧。我不懂perl,你们对我来说都是高手,只是感觉大家都缺乏从对方的角度去看待问题的习惯,所以就更别提互相理解了。问题僵在这里,大家各持己见,从辩论发展到了 ...

谢谢,我也准备撤了。
作者: tom_xx_hu@yahoo    时间: 2007-09-23 01:06
原帖由 flw 于 2007-9-22 22:13 发表
to 楼主:
这功能开发出来就是为了对付你的,
你还别觉得冤枉。

这话何必说?
作者: tom_xx_hu@yahoo    时间: 2007-09-23 10:15
原帖由 platinum 于 2007-9-22 22:51 发表

说句心里话,你这么闹明显就是你的不对了,人家已经不跟你这个那个了,你还咬住别人不放,

我也说句心里话,那个“人家”都已经把这个人家“咔嚓”了,还能算是大人不计小人过“不跟你这个那个”吗?此前DR在PERL版的言行可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现在DR的投诉我觉得是他的权利,也符合CU的规程,不能算“闹”。
作者: ypxing    时间: 2007-09-23 10:26
有谁希望在一个讨论技术的论坛上
跟一个气鼓鼓的家伙,不讨论问题,而只是对掐呢?

DR很多时候根本就没有讨论问题的态度
而只想找人掐
作者: 袋鼠    时间: 2007-09-23 16:31
FLW是红银:wink:
作者: platinum    时间: 2007-09-23 18:38
原帖由 tom_xx_hu@yahoo 于 2007-9-23 10:15 发表

我也说句心里话,那个“人家”都已经把这个人家“咔嚓”了,还能算是大人不计小人过“不跟你这个那个”吗?此前DR在PERL版的言行可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现在DR的投诉我觉得是他的权利,也符合CU的规程,不能算 ...

之前 flw 一直没说话没反驳什么,DR 还在继续,一直没完没了,要我我也会烦的,说实话,要你是 flw 你会怎样呢?我想听听
作者: tom_xx_hu@yahoo    时间: 2007-09-23 22:52
原帖由 ypxing 于 2007-9-23 10:26 发表
而只想找人掐

是有那么点意思。现实中也有这样的人,我们怎么办呢?敬而远之是其一,有法依法惩处,无法就对掐。
作者: tom_xx_hu@yahoo    时间: 2007-09-23 23:11
原帖由 platinum 于 2007-9-23 18:38 发表

之前 flw 一直没说话没反驳什么,DR 还在继续,一直没完没了,要我我也会烦的,说实话,要你是 flw 你会怎样呢?我想听听

可惜世上没有如果。“DR还在继续”多半是在站务继续吧?(算了我没去PERL看最新进展就不说)
想说版主和版面的关系。
版主自然对论坛投入必别人多得多的精力和时间。这无论对CU还是网友都是好事。对版主自己当然是很多的放弃和牺牲。在这种情况下,版主会不会对本版滋生出别人所难以体会的感情和执着呢?久而久之这种执着会不会上升到"拥有"的感觉?一旦所有权的概念形成,事情就会变质,就会变成执政党与反对党(而且是非法的)的关系。
恕我直言,我感觉CU不少版主有这种“拥有”的潜意思,少数例外之一是skylove。如果我是CU后台老板,我会非常理解这个潜意思的形成同时也会相当重视制约这个潜意识的发展。
归根结底,论坛是公众发表议论的地方,版主是托管。版主对个别言论可以烦,对个别人的人格也可以鄙视,可以讨厌,可以评论批评甚至围攻,但是,别忘记,论坛是公众发表议论的地方。
作者: DennisRitchie    时间: 2007-09-23 23:18
原帖由 tom_xx_hu@yahoo 于 2007-9-23 23:11 发表

可惜世上没有如果。“DR还在继续”多半是在站务继续吧?(算了我没去PERL看最新进展就不说)
想说版主和版面的关系。
版主自然对论坛投入必别人多得多的精力和时间。这无论对CU还是网友都是好事。对版主自己 ...

一针见红,谢谢tom仗义助言
作者: mik    时间: 2007-09-23 23:33
原帖由 tom_xx_hu@yahoo 于 2007-9-23 23:11 发表

可惜世上没有如果。“DR还在继续”多半是在站务继续吧?(算了我没去PERL看最新进展就不说)
想说版主和版面的关系。
版主自然对论坛投入必别人多得多的精力和时间。这无论对CU还是网友都是好事。对版主自己 ...


看过阁下发言的这 800 多个贴子,几乎没一贴是关于技术方面的。若阁下做技术的心思有你的口水贴这么多的话就好了。
建议阁下及那个DR去“清茶”灌灌水或者去“天涯”这些论坛发言比较合你口味。

何必花时间去评论人家谁对谁错呢~~
作者: DennisRitchie    时间: 2007-09-23 23:42
原帖由 mik 于 2007-9-23 23:33 发表


看过阁下发言的这 800 多个贴子,几乎没一贴是关于技术方面的。若阁下做技术的心思有你的口水贴这么多的话就好了。
建议阁下及那个DR去“清茶”灌灌水或者去“天涯”这些论坛发言比较合你口味。

何必花 ...

小兄弟,技术只是一方面嘛,人品更重要。你的汇编器搞出来后,有人发言不公道,俺可是默默的支持过你的,至少我打心眼里是佩服你的,呵呵。

[ 本帖最后由 DennisRitchie 于 2007-9-23 23:47 编辑 ]
作者: tom_xx_hu@yahoo    时间: 2007-09-23 23:47
原帖由 mik 于 2007-9-23 23:33 发表


看过阁下发言的这 800 多个贴子,几乎没一贴是关于技术方面的。若阁下做技术的心思有你的口水贴这么多的话就好了。
建议阁下及那个DR去“清茶”灌灌水或者去“天涯”这些论坛发言比较合你口味。

何必花 ...

先谢谢你看了我那么多帖子。
版主认为我在站务发表的关于版主与版面的关系的帖子是口水帖?
我个人做技术与不做技术跟我发帖的内容没有直接关系。欢迎你直接评论我跟帖的内容,而不是我的“身世”。
如果站务的版主也认为我是在这里灌水的话,是不是也该禁止我访问站务版呢?
作者: tom_xx_hu@yahoo    时间: 2007-09-23 23:52
原帖由 mik 于 2007-9-23 23:33 发表
建议阁下及那个DR去“清茶”灌灌水或者去“天涯”这些论坛发言比较合你口味。
抱歉,本人不打算采纳你的建议。
作者: mik    时间: 2007-09-24 00:04
原帖由 DennisRitchie 于 2007-9-23 23:42 发表

小兄弟,技术只是一方面嘛,人品更重要。你的汇编器搞出来后,有人发言不公道,俺可是默默的支持过你的,至少我打心眼里是佩服你的,呵呵。


你无药可救的~  没人会同情你,继续闹下去吧,I STOP

“小兄弟”这词你还没够资格说,你还小。
作者: DennisRitchie    时间: 2007-09-24 00:09
原帖由 mik 于 2007-9-24 00:04 发表


你无药可救的~  没人会同情你,继续闹下去吧,I STOP

“小兄弟”这词你还没够资格说,你还小。

貌似当时你发布汇编器的时候,很多人对你不友好,也没见有多少人同情你?

[ 本帖最后由 DennisRitchie 于 2007-9-24 00:18 编辑 ]
作者: DennisRitchie    时间: 2007-09-24 01:03
原帖由 tom_xx_hu@yahoo 于 2007-9-23 23:47 发表

[quote]原帖由 mik 于 2007-9-23 23:33 发表


看过阁下发言的这 800 多个贴子,几乎没一贴是关于技术方面的。若阁下做技术的心思有你的口水贴这么多的话就好了。
建议阁下及那个DR去“清茶”灌灌水或者去“天涯”这些论坛发言比较合你口味。

何必花 ...


先谢谢你看了我那么多帖子。
版主认为我在站务发表的关于版主与版面的关系的帖子是口水帖?
我个人做技术与不做技术跟我发帖的内容没有直接关系。欢迎你直接评论我跟帖的内容,而不是我的“身世”。
如果站 ... [/quote]
800多贴算啥,我把flw的10000多贴都粗粗的浏览了一遍。
作者: platinum    时间: 2007-09-24 02:36
原帖由 DennisRitchie 于 2007-9-23 23:42 发表

小兄弟,技术只是一方面嘛,人品更重要。你的汇编器搞出来后,有人发言不公道,俺可是默默的支持过你的,至少我打心眼里是佩服你的,呵呵。

说句心里话,我不认为你的人品好到哪里去,记得你公开对网中人说的那些话吗?要不是我站内短信告诉你不妥当我想你也不会删除
虽然你删除了对网中人说的那些话所表现出的态度,但我看你对其他人说话丝毫没有注意的意思
你一直在强调别人如何如何,我最看不惯的就是你自己首先还做得不怎么样还说别人
还是那个感觉,你的人品也好不到哪去,至少给我的是这种感觉

btw,你的贴子以后能不能不编辑啊?看你的贴子很少有不编辑的……
作者: platinum    时间: 2007-09-24 02:41
原帖由 DennisRitchie 于 2007-9-23 23:42 发表
你的汇编器搞出来后,有人发言不公道,俺可是默默的支持过你的,至少我打心眼里是佩服你的,呵呵。

[ 本帖最后由 DennisRitchie 于 2007-9-23 23:47 编辑 ]

但印象中最开始你不是这么说的,话很刻薄,由于没证据,我也不说什么了,真后悔当时没有拍照……
作者: DennisRitchie    时间: 2007-09-24 03:01
原帖由 platinum 于 2007-9-24 02:36 发表

说句心里话,我不认为你的人品好到哪里去,记得你公开对网中人说的那些话吗?要不是我站内短信告诉你不妥当我想你也不会删除
虽然你删除了对网中人说的那些话所表现出的态度,但我看你对其他人说话丝毫没有注 ...

你别拿短信唬人了,你要是愿意把我发给你的短信全公开好了,我对网中人说过两句话:
1、头像里的是你儿子吗?你也老大不小了吧,奔4了吧?还泡CU?
2、又不是原创,转载而已

我认为
1、我说的那两句话反映出我的人品很恶劣? shhgs说的话是不是更恶劣一点。
2、我提出的疑问:我对uppet网友的回复是否存在有恶意?即使是有恶意的,那么就严重到被封访问权限的地步了?网中人回答了没?他把我比作是方丈,客观、公正吗?

PS:你这个人难道不感到惭愧吗?
1、第一次辩论,以你的拙劣的比喻“wakerr杀了人,那么你就有权利去杀waker”结束,我不再乘胜追击,给你个下台阶
2、第二次辩论,以“我向你提出你两个问题:flw说“滚远点”有没有做错的地方?如果做错了,他需要承认错误吗?”结束,你答不上来,搪塞一句"你继续吧我闪就是了",我还是算了,没再追问,就算了。
3、第三次辩论,你说“之前 flw 一直没说话没反驳什么,DR 还在继续,一直没完没了,要我我也会烦的,说实话,要你是 flw 你会怎样呢?我想听听”,tom_xx帮我说了句话:“DR还在继续”多半是在站务继续吧? 既然<<站务交流>>版块提供了一个投诉的渠道,在我的投诉没有得到解决之前,我为什么不能申冤?
4、昨天我们已经约定好,flw不惹我,我也不惹他,今天他说“你妈改嫁给shhgs”,你咋不提的了!

[ 本帖最后由 DennisRitchie 于 2007-9-24 04:12 编辑 ]
作者: platinum    时间: 2007-09-24 03:48
无药可救之徒……
作者: bluewhitejudy    时间: 2007-09-24 03:58
劝一下LZ,别继续愤怒了,那样只会让自己的日子过得不好,对别人很可能根本没什么影响
请放宽心,绕开自己不喜欢的,过得逍遥自在去

作者: DennisRitchie    时间: 2007-09-24 04:16
原帖由 platinum 于 2007-9-24 03:48 发表
无药可救之徒……

谈下对你的两点映象:
1、完全不提flw的问题,没法和你交流。
2、不是一个霸道的版主,和你吵架感到很安全

PS:由于你太偏袒flw了,我说话的时候可能有些措辞得罪了你,请见谅,老实说,你这么拉偏架根本达不到说服我的目的。

[ 本帖最后由 DennisRitchie 于 2007-9-24 04:25 编辑 ]
作者: DennisRitchie    时间: 2007-09-24 04:22
原帖由 bluewhitejudy 于 2007-9-24 03:58 发表
劝一下LZ,别继续愤怒了,那样只会让自己的日子过得不好,对别人很可能根本没什么影响
请放宽心,绕开自己不喜欢的,过得逍遥自在去

其实我就是抱着锻炼自己的心理素质来CU的,再说了,BBS上水混,被人骂,我习惯了。

和你素昧平生,在大部分人无原则的跟风时,你能保持中立,已属难能可贵,再次感谢。
作者: 網中人    时间: 2007-09-24 05:12
原帖由 DennisRitchie 于 2007-9-24 03:01 发表

...
我对网中人说过两句话:
1、头像里的是你儿子吗?你也老大不小了吧,奔4了吧?还泡CU?
2、又不是原创,转载而已

我认为
1、我说的那两句话反映出我的人品很恶劣? shhgs说的话是不是更恶劣一点。
2、我提出的疑问:我对uppet网友的回复是否存在有恶意?即使是有恶意的,那么就严重到被封访问权限的地步了?网中人回答了没?他把我比作是方丈,客观、公正吗?


不好玩,怎燒到我這裡來了?

看來,論壇的確是個是非的地方,很大程度是因為大家都用打字的,沒聲音沒語調沒表情很容易誤會。
為了不至於被讀者諸君誤會,茲針對上面 4 點作一澄清:

1.  是的,那都是我兒子,其中大兒子的照片居多,小兒的在慢慢補充中。
上論壇不應該以年齡性别種族國籍宗教等因素而限制,除非論壇有明確的規定。
不知道奔4還泡CU為何會讓 DR 兄感興趣呢?  ^_^

2. 不解。接不上話。如果能稍為說說來龍去脈,或許能夠說明一二的。

3. 光就這兩句話看來,對我來說并沒好惡之感,頂多只是有些疑惑而已。但別人觀感如何,恕難猜測。

4. 這個誤會可大了。
我說的方丈是指版主方。因為方丈在一個寺院裡有絕對的權力,這跟版主於其負責的版面上來比,是一樣的。
我之拿這個來比喻,就是想說:既然來到人家的地方,最好還是尊重人家的規舉。
但如果得罪了住持,下場不如意,其實是可見的。
假如不爽,那就不來,就這樣。更有志氣者,自己弄個更強更好的,不亦樂乎!
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的羅輯,不見得大家都認同。
不解的是,為何 DR 兄會錯位的以為我將你比喻為方丈呢?
心路思維能否透露一下? 這或許更有助於我們化解不必要的誤會哦。

---

以下是想給 DR 兄的一些話,希望能夠聽聽。

老實說,每個人都有表達的權利,這點我是絕對維護的。
但是如果要求每個人的想法都一致,那是痴人夢語,我不會作如此幼稚之想。
然而,誤會難免,稍不留神曲解別人進而想個當然,那就有點危險了。
凡事求個心安就好,不見得非要爭個曲直長短才能落幕的。
縱然在理,得饒人處且饒人。窮寇尚且莫追,更何况公道還不見得盡在己方時?
事情得到效果,那就可以見好就收(出動到坦克就大家都不好玩)。
不畏強權奮而起奮而訴,謂之勇。然撞墙式的糾纏,則謂之愚。
相信兄台是謀略者,應該知道我說甚麼。
有謂君子不立危牆之下,也有道識時務者為俊傑。

以上,如果覺得有所冒犯,那請原諒我的囉嗦。

時候不早,睡覺去~~~  ^_^
作者: bluster    时间: 2007-09-24 09:00
大家不必浪费口水了,实话实说,这位DR就是来踢场子的,在新闻版某人问为什么叫DR这个名字,回答是很多人指着ID骂,用名人做ID就不怕了,这与当初一个叫什么Linus的如出一辙,从注册开始就是打算跟人掐架的,想平息是没有用的。现在之所以口气缓和不过是因为除了少数一点中立的力量DR看不到任何支持他的人气,所以缩小矛头目标而已。
作者: perljoker    时间: 2007-09-24 10:22
标题: 回复 #41 DennisRitchie 的帖子
1、我说的那两句话反映出我的人品很恶劣? shhgs说的话是不是更恶劣一点。

完了完了,说实话,虽然shhgs这个人说话不咋样,可是在这里也太可怜了
DR当初拿shhgs当挡箭牌,把shhgs的技术发言当做其理论为根据,一切都是shhgs说的对的念头
对perl版块进行蔑视和捣乱
如今,被拿来版务区骂,唉,人情冷暖啊,我说,shhgs,你有没有去投票啊,叫你投你不投,现在被人拿出来骂了吧
可怜啊

網中人 可谓是用心良苦啊,可惜啊,唉。。被当做bbs的混水

那些所谓中立的CUer们啊,希望你们搞清楚状况啊,中立就中立,如果你倾向于DR,那后果自负罗,别最后成为第n个shhgs

[ 本帖最后由 perljoker 于 2007-9-24 10:25 编辑 ]
作者: 山中无老虎    时间: 2007-09-24 11:00
我已经答应不跟LZ辩啥了,我说话要算数。
作者: DennisRitchie    时间: 2007-09-24 11:20
原帖由 山中无老虎 于 2007-9-24 11:00 发表
我已经答应不跟LZ辩啥了,我说话要算数。

1、我们的约定是“flw不再惹我,我也不再惹他”
2、flw昨天的行为,你自己看吧
3、你、waker、flw三个人在清茶斋经常交流,帮他说话也算人之常情。

我们可以继续辩,只是希望你也能看到一些flw的不足。网中人说:“得罪了方丈还想逃”,小心眼的方丈指的是谁?不妨再想想,别和我一样,刚开始时也理解错了。

PS:我个人觉的你比waker要好一点,他只会胡搅蛮缠,一句正经话都说不出来
作者: perljoker    时间: 2007-09-24 11:24
标题: 回复 #50 DennisRitchie 的帖子
山中无老虎 说不和你辨了
但是看你还“咬”他,我也来“咬”你一口

顺便说些,flw的“不足”,大家都知道,不过8是你认为的那样而已
作者: tom_xx_hu@yahoo    时间: 2007-09-24 22:07
原帖由 perljoker 于 2007-9-24 10:22 发表

那些所谓中立的CUer们啊,希望你们搞清楚状况啊,中立就中立,如果你倾向于DR,那后果自负罗,别最后成为第n个shhgs

这样说我认为不好。虽然我从一开始就不赞成DR的很多做法,但是我认为任何人有权“倾向于DR”而不必仅仅因为“倾向于DR”承担什么后果。也许,DR以及“倾向于DR”的是少数,我还是反对以多数人的意愿胁迫少数人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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