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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教育局要求学校减少聚集性大型活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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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9-08 09:3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报讯】(记者 马璇)新学期开学一周以来,我市几所学校相继发生了甲型H1N1流感聚集性疫情和散发病例,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面临严峻挑战。昨天,市教育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密切关注我市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动态,沉着应对,积极防控。

  《紧急通知》指出,全市将今年9月、10月作为学校甲型H1N1流感重点防控监测期。据专家预测,9、10两个月将是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高发期,加之国庆中秋长假期间人员流动频繁。长假结束学生返校后,学校甲型H1N1流感流行风险可能进一步加大。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懈怠思想,保证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紧急通知》要求,市、区教育部门要迅速组成专项检查组,赴学校检查指导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传染病监测报告制度、防控用品(紫外线消毒灯、测温仪、口罩、洗手设备等)、校医配备等防控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特别是民办学校和托幼机构的防控工作。

  已经出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学校,要启动晨、午检制度,对全体师生进行体温测量,发现流感样症状的师生,一律居家隔离,督促其到正规医院就诊。同时,逐一追踪确诊病例所在班级全体师生健康状况,跟踪掌握患病师生的治疗情况。发现新发病例的,及时报告辖区疾控机构。

  已经出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学校,原则上一周内一个班出现5例以上病例的,该班停课7天。疫情出现在两个班以上的,学校应根据疾控机构的意见,报上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研究决定,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紧急通知》要求,学校应尽量减少聚集性大型活动和校外交流活动。教师节、国庆节期间不举办文艺汇演、集中庆典等活动,不参加境外举办的学生团队各项交流活动。国庆中秋长假期间,师生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会和旅游活动;减少或避免前往人群拥挤场所。

  出现疫情的学校,特别是有班级停课的学校要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引导家长和学生正确看待疫情,积极防控,避免恐慌;对患病学生的治疗情况进行跟踪,主动关心患病学生,做好安抚工作,切实维护学校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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