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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刚刚踏上求职道路的同仁要小心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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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收藏(0)] [报告]
发表于 2006-01-11 21:1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各位刚刚踏上求职道路的同仁要注意:

    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前一定要问清楚相关的事宜,以免日后违约时后悔莫

及,欲哭无泪。

    情况是这样的,有些用人单位在招聘上明点着要招应届生,据说原因是应届

毕业生如白纸一张,可塑性强。便于管理。应此应届生还是有优势的。

    但是我要强调的是:某些用人单位在为新进员工安排工作和其它必要环境

和设施时,已经暗中为新员工准备了不是圈套的圈套。

    圈套一:由于吸取了以往的经验,用人单位在安排新员工所在地的户籍和档

案时,已经有规定如果以后一旦离职,在合同期未到时,因之前迁移户籍和档案

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员工自己负责。例如:进某公司的校园招

聘新员工在合同期未到前离职,必须赔偿公司7000-8000的违约

金(用于当初公司为新员工安排户籍和档案费用及其它)。要知道7000-8000

相当于一个新员工是几个月的工资啊。难怪有人暗地里称:新人要走,可以,先

把胳膊大腿留下再说。因此各位同仁一定要慎重考虑清楚,以免日后生事。

     圈套二:某公司老总听不惯某些员工私下议论彼此的薪酬问题,经过周密部

署,决定出了一个公告,要求公司全体员工服从公司工作强度安排以及薪酬体

系。并且要求全体员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递交公告的传阅签名单。大家注意了,

公告是以书面文件的形式在各部门内传阅,并要求阅读后在相应的位置上签名

。这是一个相当隐蔽的合同陷阱。例如:新进员工A在这份公告上签上自己的名

字,日后因各种原因他(她)要离职,要是在离职原因一栏写上与薪酬低有关的

字眼,那问题就来了,人事相关部门的相关人员便会调出当初员工A所签上名的

那份公告;你不是在当初的公告上签上你自己的名字吗?说明你服从我们公司的

薪酬体系,如今你又在离职原因一栏上写薪酬低。那么你违约了。按公司规定,

你在离开公司前必须付给公司一笔违约金。因此大家要小心啊。千万看清楚,

想清楚再签名。不然的话后患无穷。

    本人是一个过来人,在此先向各位同仁拜个早年。祝各位刚踏上求职道路的

同仁顺利。

[ 本帖最后由 xiaocongwjb123 于 2006-1-11 21:1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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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01-12 00:22 |只看该作者
谢谢  太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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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01-12 08:23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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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01-12 08:36 |只看该作者
因之前迁移户籍和档案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员工自己负责。
很好,让他们拿出发票来,到时候按发票给钱,我就不信办个户口用得上7、8千的。
发票日期搞搞清楚,他要是敢用假发票蒙你,他有的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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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01-12 09:30 |只看该作者
圈套三:要警惕某些老员工的教唆和鼓动。

    每一个单位多多少少是有一些地方需要改进和提高,但是有些单位的老员工不但没有向新员工起带头作用,他们

看在我们都是热血青年(涉世未深,经验不足又极易冲动),不是传播公司和单位比较正面的情况和好人好事。而是

从中故意夸大和扭曲单位和公司的某些负面事情。因此大家要警惕这些害群之马的老员工的教唆和鼓动。例如:新员

工小B刚入公司不久,由于工作认真肯干,与人相处和谐;在同事和领导中口碑很好。但是公司中有一个混了20多年

的“老油条”,此人依山旁水,据说市财政局局长是他亲戚,领导奈何不了他。因此对他采取挂起策略,工资照发,

待遇和福利一个也少不了他。但是怕他生事,所以找了一个可有可无的闲职给他。这个“老油条”整天吃饱了撑着没

事找事干。看到新员工小B这样,心里很是不平衡。于是心生一计。有一次他有意无意地与小B闲聊,故意夸大和扭

曲公司和领导的形象,加上此人富有“幽默”感,逗得小B呵呵笑。突然话锋一转,问小B道:”小B,你觉得我所说

的是不是啊?“这是一个关键时刻,本人奉劝各位同仁要是遇到类似的情况,千万不要作出任何表态!!!!!!

沉默是最好的盾牌,自己不会说话的时候倒不如不说话。如果那个”老油条“确实很可恶,大家可以含蓄而委婉地反

问道:”这些话都是你说的啊,倘若如你所说的那样,××师傅(××工程师),那你为何不离开公司,还在这里委

屈求全呢?“

      如果小B要是说出是啊,可能吧或是这样吧等字眼。没准那个”老油条“就会把刚才他向小B介绍的事情向另

外一个人复叙。并加上一句。”这些都是小B说的。“

      本人吃过这样的亏,现在回想起来确实是由于当初自己经验不足,缺乏防范意识。希望各位同仁不要再犯本人

以前所犯的错误了。

欢迎大家观看相关的链接,也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本人诚恳接受大家的批评。
http://bbs.chinaunix.net/viewthr ... page%3D1&page=1

[ 本帖最后由 xiaocongwjb123 于 2006-1-12 13:4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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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01-12 11:01 |只看该作者
不错,经验之谈.人心不可测啊,小弟我也是初入此道.碰了不少壁.现在仍在壮烈中....别外,楼主,偶是谁你应该猜得出吧.过年时好好聚聚,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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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01-12 13:00 |只看该作者
这也能算是圈套?
我服了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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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01-12 13:09 |只看该作者
这是现在很多企业的“规则”,称之为圈套,说明你还年轻。如果你是老板,你会怎么做?私人老板不是慈善家,而且现在培养完了就跑了人也不是少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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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01-12 13:23 |只看该作者
真黑啊,现在什么公司都有,是要注意小心一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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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01-12 13:52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nocode 于 2006-1-12 13:09 发表
这是现在很多企业的“规则”,称之为圈套,说明你还年轻。如果你是老板,你会怎么做?私人老板不是慈善家,而且现在培养完了就跑了人也不是少数了。


       你说的没错。但是有些单位在招人时就是没有把这些规则写清楚,说清楚。到时候出了问题了再来责难

人。管理者的”官“字两个口,怎么说都有理。这种现象不是圈套的圈套吗?难道就是你所说的”规则

“吗?

    你知道吗?所谓规则,就是大家都清楚了,并且明白了的必须共同遵守的协议。例如:交通规则就是一

种协议。交通规则是大家都清楚了,明白了的协议。请问有些用人单位在制定你所说的那些”规则“的时候

有没有像交通规则那样透明啊?!

[ 本帖最后由 xiaocongwjb123 于 2006-1-12 14:2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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