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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头想想这个人,真TM可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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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收藏(0)] [报告]
发表于 2007-07-29 16:4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记得我刚毕业的时候,进了一家名字听起来响亮的落魄公司,为什么这么说呢?它名字响亮,是沾了收购公司的名气(公司在北京),而在我这个地区(遥远的南方)任职的人是被收购公司过来的人。说白了,就是北方的大公司收购了南方的一家小公司。而被收购这家公司的员工,又不全是南方人,也有北方番区的人(北方公认的番区就是新疆,一个极其野蛮和落后的地方,一点也不愧对番区这两字)。

当时管我的项目经理是个新疆人,说的好听,他那叫豪气,说得难听,蛮牛一头!他本来是搞技术出身,也许是因为身上那种不怕死的牛劲(从小在新疆打仗时训练出来的),就当上了搞管理的项目经理。但其实他对管理,一窍不通。他当时却引以为傲得很,自认为自己管着价值几百万的电信项目,真是牛B得不行。当时的我还初出茅庐,对软件工程还没什么概念,只知道项目搞得乱七八糟。为什么那么说呢?

我们的业务主要是搞售后二次开发和代码维护。客户是挑剔的,不断的有新需求。但我们那里没专人做需求分析的,有新的要求,都是客户跟负责相关模块的工程师口头约定。然后工程师就现场调试的调试,改代码的改代码,把原来的一套代码改得面目全非,目的只有一个,只要系统能运行起来,用户能用,就是胜利!我当时被分配到一个特别罗嗦麻烦的模块,那个模块是搞数据统计的,数据之海量,恐怖至极。但真正引起恐怖的并不是这个原因,而是客户方负责这个模块的人是个女人,善变又爱出风头,提新需求从来都是朝令夕改,折腾死这快的工程师,反反复复改程序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头,一点不过分的说,那种感觉就象是被判了无期徒刑的罪犯做牢时的感想!现在的我回头想想,真觉得可笑。即使是做二次开发,也应该有规范的开发过程,当然可以不必象第一次开发做得那么正规,但至少不会连需求变更也没个统一管理,甚至未形成书面条款,只凭口头约定。后来那项目经理也忍无可忍,就想出个下3滥的招,让我们工程师跟那女的谈完需求后,让她签字,以防反悔(估计他本来是想搞秘密录音,但想到要买采访机只好作罢)。。。

现在回头想想,那项目经理也真是蠢得可以,做到这份上真算他“有创意”!我们为客户提供软件服务,客户花了大钱买,就算挑剔些也无可厚非。真正规范的团队,应该是客户至上的,满足客户一切需求,人家朝令夕改也不奇怪。关键是,他这个做项目经理的,不懂科学管理,客户有新的需求还得自己联系工程师,工程师说能改就改,不能改打死也要改。为了防客户反悔,还要人家签字,幼稚得可笑!签字的本子还是那工程师自己的笔记本,根本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商业条约。客户签字了又如何,最后做出来的东西客户不满意照样投诉你。其实那项目经理,最大的贡献就是为团队里的工程师提供一些技术支持,不可否认,他的代码能力也许是很不错,但在管理方面,,,根本就是狗尾续貂,狗嘴吐不出象牙!这样管理的后果是什么?就是那个模块的工程师全辞职走人了,,,这全归于这位牛B的番区经理!

在这里再次狠狠笑他一野!BS两野。
PS:那家公司特点是长年累月都在招工程师,WHY?人口流动大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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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07-29 18:11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你为什么把怨气发在这个pm身上
对于这种项目而言,乙方原本就是孙子,遇上个难缠的中年女人就只能自认倒霉
或者认识到实力不济去了这种公司做这种项目
冷笑一声,你bs了别人这么久,那有本事去搞定这个女人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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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07-29 21:19 |只看该作者
签字很正常阿。

本来这些修改都是要签字的阿。没看出有什么地方SB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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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龙
日期:2013-11-20 23:03:57子鼠
日期:2014-05-26 14:46:482015年亚洲杯之伊拉克
日期:2015-01-30 14: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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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07-30 08:15 |只看该作者
呵呵,跟你一起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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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07-31 10:31 |只看该作者
真正规范的团队,应该是客户至上的,满足客户一切需求,人家朝令夕改也不奇怪

我看未必吧,客户的一切需求不一定是合理的,朝令夕改是要+钱的或者延长工期,需求变更管理没有跟上而已.何况这位PM只是需求变更管理的最初阶段.我也不觉得有什么需要鄙视的.


其实那项目经理,最大的贡献就是为团队里的工程师提供一些技术支持,不可否认,他的代码能力也许是很不错,但在管理方面,,,根本就是狗尾续貂,狗嘴吐不出象牙!

这个更加是人身攻击.直接怀疑楼主的人品问题.个人估计象楼主这样的行为是被bs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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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07-31 16:54 |只看该作者
看完想想LZ,真TM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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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07-31 17:27 |只看该作者
客户的需求能改的肯定要改
除了打死不能改的之外一律满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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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07-31 17:55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LZ根本不懂什么是管理,管理是对人不对事

条条纲纲只是相对的,如果管理只是呆板靠制度走流程,那么这才是最大的失败


至于LZ说的项目经理实在很难评判好坏,但我想肯定不至于像楼主说的那么差,每个项目的情况不一样,项目经理上头也还有老板,老板拿了钱哪敢找客户麻烦?LZ是否了解真实的情况?也许这本来就是中国企业的现状?


再说做项目是有限的成本做长期的投入,当然要处处节约,人员流动也是很正常的。


家家都有难念的经,只在于你和企业之间是否相互适合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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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08-02 09:16 |只看该作者
一口一个番区的.就LZ这样的人品好不到哪去.搞分裂我看你一定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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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08-02 13:48 |只看该作者
LZ发帖起了相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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