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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ennisRitch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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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LJOKER, 我真的很烦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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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报告]
发表于 2007-09-26 10:41 |只看该作者

回复 #9 DennisRitchie 的帖子

有问题请问
在下一一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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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报告]
发表于 2007-09-26 10:48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山中无老虎 于 2007-9-26 10:14 发表
旁观者布置的家庭作业:想一下,flw会不会很烦你呢?

方丈自寻烦恼,关我P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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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报告]
发表于 2007-09-26 10:50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perljoker 于 2007-9-26 10:41 发表
有问题请问
在下一一作答

T版主都说是个老大难的问题,说不清是非,不愿意趟浑水。
你? 一个没有自己主见, 喜欢喊人家老大, 做人家小弟的**,丢人还嫌不够吗?
PS: 希望**两个字没有侮辱到你,我也是**,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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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报告]
发表于 2007-09-26 10:53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 DennisRitchie 的帖子

T版主原文不是这么说的,请不要随便曲解

你没资格评价我

你的ps,我不知道如何回答

好了,我的答案满意吗?请回答我那4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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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报告]
发表于 2007-09-26 10:56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perljoker 于 2007-9-26 10:53 发表
T版主原文不是这么说的,请不要随便曲解

你没资格评价我

你的ps,我不知道如何回答

好了,我的答案满意吗?请回答我那4个问题

我有没有曲解T版主的含义,俺不知道,但是T版主的原文就是:
1、你Dennis的问题是老大难的问题....
2、谁敢说flw一点错都没有, ...
3、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就是公平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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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报告]
发表于 2007-09-26 10:58 |只看该作者
好了,我的答案满意吗?请回答我那4个问题

我提出的问题,以你的能力无法回答,再说你又不会狡辩 ,和你过招一点意思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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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报告]
发表于 2007-09-26 11:04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5 DennisRitchie 的帖子

请不要在版务区灌水,请不要重复发言

请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1 问题是难,但是你没认真考虑过,请学习tom,人家认真考虑过的
2 这个与你对我的攻击无关,以为我没偏袒flw,所以在此,我不评价flw
3 对,公平的处理,你应该受更严厉的版规惩罚

ps 引原文,请引用包含你字句的上下文

请管理员认真考虑我的说法,最好能给我个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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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报告]
发表于 2007-09-26 11:06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6 DennisRitchie 的帖子

不好意思,我是有工作的人,回复可能会慢些

请不要发无意义的帖子,请管理员给于警告

请DR回答我的那4个问题,请正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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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报告]
发表于 2007-09-26 11:12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perljoker 于 2007-9-26 11:04 发表
请不要在版务区灌水,请不要重复发言

请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1 问题是难,但是你没认真考虑过,请学习tom,人家认真考虑过的
2 这个与你对我的攻击无关,以为我没偏袒flw,所以在此,我不评价flw
3 对,公 ...


我先回答你的第4个问题:
Dennis:
我都说收手了,还在我耳边不停的聒噪,还好意思说自己也看flw不顺眼。
[quote]perljoker:
请您拿出证据来

[/quote]

网中人前辈劝说过我之后,我就发了一则声明:<<谢谢网中人指点,咱收手了,希望flw和flw的支持者们也歇歇吧>>,原来帖子的内容只有rt两个字,我表示了诚意,你和waker倒好,waker上来就 ,下面是你发的原帖:

原帖由 perljoker 于 2007-9-24 11:29 发表
偶不支持flw,所以偶还是要“咬”你
8过,你这帖不适合发在这里

ps. 请您还是注意自己的言行好,到处咬人可不好

既然你"还是要咬我",我总要自卫下吧?

PS:我现在正在看《祝福》,看完了再点评你的其他3个问题。

[ 本帖最后由 DennisRitchie 于 2007-9-26 11:1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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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报告]
发表于 2007-09-26 11:20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9 DennisRitchie 的帖子

对你的回答 ,我××××十分××××不满意

我的发表日期:
原帖由 perljoker 于 2007-9-24 11:29 发表
偶不支持flw,所以偶还是要“咬”你

而你在后面给了多次回应,原文见http://bbs.chinaunix.net/thread-995229-2-1.html

你说我咬着你不放的时间是:
19楼 发表于 2007-9-25 23:40
2楼、3楼尤其是perljoker咬着我不放

差了36个小时,你说我咬着你不放,是不是过分了
而其间你提到我的地方,我都已经当做没看见了
所以您的说法站不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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