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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om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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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few word about "RESOURCE SHARING"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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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报告]
发表于 2003-09-10 10:07 |只看该作者
CISA/CISSP需要知识. CISA/CISSP获取知识的过程不应有违反国家法规的行为. 即使中国的CISA/CISSP还处于发展初期, 即中国的信息系统安全和信息系统审计处于发展初期, CISA/CISSP 也没有不遵纪守法的权力. :这样做是不是会打消很多人的积极性呢?你没看过盗版DVD么?即使你没有,你家里人呢? 法律一方面要和国际接轨一方面也要适合国情和当地情况。\r\n你觉得一开始就打消大家学习的积极性好呢继而让审计事业发展缓慢还是让大家先把国内的审计事业很快搞起来,在纠正这些错误好呢? 小软件公司的研发、起步阶段对你难道没有写启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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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
发表于 2003-09-10 10:11 |只看该作者
我们别在这里灌水了。\r\nmsn:             linkenpark@tom.com\r\n\r\nqq: 35165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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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报告]
发表于 2003-09-10 12:17 |只看该作者

linkenpark,你需要更坚强!

可以立即从omni身上学到这一点!\r\n你千万不要有退却的表示,尽管你的理由似乎是不要影响了别人。\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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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
发表于 2003-09-10 14:55 |只看该作者
omni说的没错,linkenpark说的也没错,大家说的都没错。只是出发点不同而已。\r\nomni的观点比较超前。我个人认为窃取别人的知识产权不是件光彩的事情。但是处于这个时期omni的观点显然不太适合中国国情。处于这个时期的中国,放弃盗版意味着放弃知识,放弃计算机普及,放弃福国强民机会。如果在发达国家这么讲是合时宜的。大丈夫应该能曲能伸嘛。\r\nlinkpark的观点比较客观。且有较强的说服力。\r\nymd011016的观点好象有点曲线救国的味道。以彼之道还彼之身,不提倡。\r\n\r\n我是学法律的(当然现已改行),我记得好象用于学习研究的,不能算是侵权吧。\r\n\r\n--------------------------------刘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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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
发表于 2003-09-10 17:26 |只看该作者
This point is very good! It goes into the nature of problem straightforward!\r\n\r\n
最初由 ymd011016 发布\r\n[B]omni:您好。\r\n我赞同linkenpark的回复。\r\n\r\n对于遵纪守法,要看国家执行态度,而不是是否签公约,如何表态,国家的执行态度往往是从国家利益出发,而表态是一种招牌,美国是联合国成员,但他一样可以侵略伊拉克,表态是为了伊拉克人民的,其实非洲更需要美国。\r\n如果国家对于软件的知识产权象处理偷盗行为一样,我想在这里的各位没几个会做(有巨大诱惑的时候除外)。\r\n如果说知识产权是全球的,是应该超越国家主权的话,那人权更应该超越知识产权,那美国打伊拉克是对的,那美国公司也应该全部放弃对爱滋病药品的专利权,让非洲药厂免费去生产。\r\n\r\n不同视野,有不同的是非观。你不会改变,我们会向你靠拢。但不是现在,我们需要时间。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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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
发表于 2003-09-10 20:38 |只看该作者
们别在这里灌水了。 \r\nmsn: linkenpark@tom.com \r\n\r\nqq: 35165195\r\n其他人别加我了吧,我没有资料! 我只是阐明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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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报告]
发表于 2003-09-11 02:09 |只看该作者

谢谢各位心平气和地参加讨论

前面各位讲的都有不少, omni 虽然不在国内, 对国内的发展是十分关注的. \r\nCISSP/CISA和CISSP/CISA考生要遵纪守法的题目在这里讨论过多次. 在老调重弹之前, omni 也曾反复考虑过是否再次充当这样不很受欢迎的角色. 思考结果, 就是再次老调重弹.\r\n\r\n前面我说攻其一点不及其余, 是针对CISSP/CISA和CISSP/CISA考生的. omni 在这个论坛中, 在这个特定的栏目内, 只向CISSP/CISA和CISSP/CISA考生提出要遵纪守法, 国家软件发展讨论企业经营成本都不包括在讨论范围之内. 这就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 \r\n\r\n是否遵纪守法是CISSP/CISA和CISSP/CISA考生的个人行为. 以中国是发展中国家, 软件工业发展初期阶段对于盗版国家现在还不管等等作为某一个人不遵纪守法理由窃以为过于牵强.\r\n\r\n前面有人提出: 大家都在用盗版软件, 国家不管或管不过来, 现在中国现状就是如此, 你 omni 的说法太超期. omni 理解大家所说, 于是只向CISSP/CISA和CISSP/CISA考生提出要遵纪守法, 不违犯知识产权法规, 不知各位CISSP/CISA考生是否觉得 omni 提出的要求过分?\r\n\r\n又: robinhhsho 朋友是学法律的, 认为\"用于学习研究的,不能算是侵权\". 你说得不完整: 这个\"用于学习研究\" 是去复制, 还是将别人复制的资料资料拿来\"用于学习研究\"?\r\n\r\n如果是复制, 请参照资料自带的版权声明是否允许; 如果是将别人复制的资料资料拿来用于学习研究, 在无法核实该资料是否侵权的情况下, 不构成侵权 (个人理解, 请参照中国有关法规).\r\n\r\n现在我们来看最近论坛内有人提供的共享资料, 里面的版权文字不允许任何目的的自行复制和网上传播; 上传者也未能提供版权所有人允许网上传播的文字许可. 这相当明显地已经具备侵权的性质. 下载者如果无法见到版权所有声明又无法从上传者处获得版权文字, 就可以放心大胆去用而没有侵权之嫌 (个人看法, 请参照国内有关立法). 不过最近在这里的东西大概是有完整的版权所有文字的.\r\n\r\n作为CISSP/CISA, 有责任维护CISSP/CISA的职业道德水准, 见到有不利CISSP/CISA声誉的行为和言论应明确表示反对, omni 反复重弹老调不是无聊. 论坛管理人员如果是CISSP/CISA, 应当表明态度.\r\n\r\n一管之见, 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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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报告]
发表于 2003-09-12 23:47 |只看该作者
“北美这边情况好得多, 如果因CISSP坚持不用盗版而被解雇, CISSP可以告上法庭, 雇主不单赔偿CISSP因被解雇造成的损失还可能再因盗版另案被罚. ”\r\n可是后果是什么呢,cissp还是失业了,你那边工作好找么? 可是在国内因为这个,你到下一家找工作,公司用盗版,你还要搞人家,人家吃饱了撑的,没事老请“工商”来查自己, 另外,不知道是不是相关,那边的丑闻已经层出不穷了,你就别替他们举着这块遮羞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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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报告]
发表于 2003-09-29 17:30 |只看该作者
如果外国资料卖的不贵,我当然买正版。但是让我一个月的工资就去买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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