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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kip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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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我是一名黑客》讨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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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系统版块每日发帖之星
日期:2015-07-03 22:20:00
121 [报告]
发表于 2006-04-26 09:23 |只看该作者
不错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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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报告]
发表于 2006-04-26 12:57 |只看该作者
作者好象是    蓝轩星(昆/*)  最后一个字是什么不记得了,作者本身好象就很有名气的,到百度搜索很多的,   名气 在咱们国内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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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报告]
发表于 2006-04-26 16:01 |只看该作者

嘿嘿

我也来胡说两句,第一,这是个小说,不是关于网络安全攻防的学术著作,所以难免有些纰漏.第二,作者有这么好的文笔,并且对技术了解到这个程度已经很不容易.第三,问题总要两面看,不要什么都一概而论,上次我碰一个大虾说要写壳,我说你有工夫研究研究md5好了,哥们不明白我说的什么意思.还反问我知道什么叫壳不.自己提出异议的时候自己要想想自己的问题是不是可笑的.或者是否合乎逻辑.我只想说大家还是先反思一下.再对别人评头论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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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09-18 15:20:48CU大牛徽章
日期:2013-09-18 15:20:58CU大牛徽章
日期:2013-09-18 15:21:06CU大牛徽章
日期:2013-09-18 15:21:12CU大牛徽章
日期:2013-09-18 15:21:17
124 [报告]
发表于 2006-04-26 18:13 |只看该作者
现在统计发贴排名,最多的俩把这故事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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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报告]
发表于 2006-04-26 18:17 |只看该作者
网名:藍軒星坤;年龄:20左右;地点:山东威海。E聊负责人:谈谈(网名);年龄:未知;地点:广东湛江。其两人勾结,进行黄色信息传播及入侵站点.窃取.修改.删除某大型商务站点真实信息资料。造成极其恶劣影响,该商务站点负责人已将事件过程资料(包含所有证明文件)呈报中国国家公安部\焦点访谈\央视传媒\新浪\燎望周刊\山东公安厅\厦门公安局\江苏公安厅\广东公安厅\湛江公安局\广东省长。该事件其源于E聊,湛江碧海银沙客户,碧海银沙与湛江公安局内部工作人员包庇纵容其进行黄色淫秽信息传播。并且湛江公安局计算机安全监察科与莫须有罪名查封我联盟合作伙伴香港昌达企业公司托管于湛江电信219.129.20.230服务器。查封同时合作伙伴香港昌达企业公司负责人Kender.致电湛江公安局该事件负责人,而其的解释是那么的荒唐:“你所挂的是我本人自己的手机,要钱的,现在没有空理你,就这样,明天再谈”并且没有正式书面文书授权湛江电信封机.且让碧海银沙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这已经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罚,封,当天应该出具送达文书,并有当事人签名后送回,如果因为路途较远,也要在三天内送达文书,并取回回执>,另外已经有足够的证据证实E聊的黄色信息传播、E聊负责人的资料,却不抓人,也不封机,竟然让E聊转移到碧海银沙江苏分站,这算得上是通融吗,如果说江苏不在你们管辖范围内,那么碧海银沙分站难道就就不属于碧聊管辖范围内吗,还是。。。。。。大家看看吧。大家也评一评。而湛江公安在未通知香港昌达企业公司封机事件之前,已经进行了封机决定及处理,那么说明了封机之后没有任何人动过机器数据。如果数据有所更改也只有公安和碧海银沙有这个能力或者说权利,那么湛江公安监察科,请你们提供证据给大家查看。服务器上的非法信息何在?该服务器所有权为厦门建筑科学研究院,一家厦门市政府事业单位会有非法信息吗?好笑,有充实的证据竟然不抓人不封机,而在没有任何证据和公文说明,竟然查封我合作伙伴服务器,荒唐,简直是没有天理。这就是所谓的"为人民服务”的中国公安警察吗,请湛江电信公安局领导给我们其合理的解释。同时我们会在近期将该事件呈报所有媒体及湛江司法机关。
    中国黑客联盟正式颁布通缉“藍軒星坤”命令,凡是可以提供其详细资料者,奖励港币1000元。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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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报告]
发表于 2006-04-26 18:28 |只看该作者
我想我该发表一下我的意见,藍軒星坤  就是《我是一个黑客》的作者,事先声明我是一个很菜的鸟,不管你们怎么说 我都非常喜欢这篇文章,是这篇文章给了一个菜鸟动力,给了他把一生都贡献给INTERNET的动力,我仔细的看了这篇文章的每一个字,甚至连最后的一首歌都搜索了半天,(楼主的文章不全,结尾是一首歌)我在网上搜索到  藍軒星坤  , 在我仔细的搜索 发现  藍軒星坤 和黑客联盟有很大仇恨,不 应该说是 黑客联盟与  藍軒星坤 有很大的仇恨吧! 我现在严重的怀疑在上面侮辱作者的人  有黑客联盟的人,如果不相信的话可以去搜索。。。。。。。。。

我愿意承担责任 QQ:87222823   


藍軒星坤   我崇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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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报告]
发表于 2006-04-26 19:57 |只看该作者
对网络的研究没有上面各位深,有些概念还不太懂。
基本的应用型~
里面的一些HOLE也是各位指出后才看出来的。看来真的要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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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报告]
发表于 2006-04-26 20:16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21932008 于 2006-4-26 18:17 发表
网名:藍軒星坤;年龄:20左右;地点:山东威海。E聊负责人:谈谈(网名);年龄:未知;地点:广东湛江。其两人勾结,进行黄色信息传播及入侵站点.窃取.修改.删除某大型商务站点真实信息资料。造成极其恶劣影响,该商 ...


这篇通辑令是谁写的~
标点符号用的怎么这么绝~
读了N遍竟然没懂.
真TNND.
黑客连盟去公安局报案了?费解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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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报告]
发表于 2006-04-26 21:38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ainyuers 于 2006-4-26 16:01 发表
我也来胡说两句,第一,这是个小说,不是关于网络安全攻防的学术著作,所以难免有些纰漏.第二,作者有这么好的文笔,并且对技术了解到这个程度已经很不容易.第三,问题总要两面看,不要什么都一概而论,上次我碰一个大虾说 ...


There is a famous saying in Chinese: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It's OK to say "I don't know", but not OK to pretend that you know what you don't.

上次我碰一个大虾说要写壳,我说你有工夫研究研究md5好了,哥们不明白我说的什么意思.还反问我知道什么叫壳不.


Do you really know what MD5 is? I seriously doubt that.
MD4/MD5/SHA-1 is hash algorithm, which is totally different from those encryption ciphers. I can't image you recommend MD5 when somebody talking about "壳".


自己提出异议的时候自己要想想自己的问题是不是可笑的.或者是否合乎逻辑.我只想说大家还是先反思一下.再对别人评头论足.


What you said is really good for yourself. Sorry, I know I'm not being nice, hahaha   

[ 本帖最后由 valentine 于 2006-5-1 22:4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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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报告]
发表于 2006-04-26 22:04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kipjack 于 2006-4-26 20:16 发表


这篇通辑令是谁写的~
标点符号用的怎么这么绝~
读了N遍竟然没懂.
真TNND.
黑客连盟去公安局报案了?费解ing......

I can't understand that post either. Sounds pretty silly and imagi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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