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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perljo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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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剥夺DennisRitchie访问perl版权限  关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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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报告]
发表于 2007-09-21 20:33 |只看该作者
投了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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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报告]
发表于 2007-09-21 20:38 |只看该作者
那个 kxmmy 也许是个楼主的马甲
当然了,我只是说“也许”而已,因为我投票的时候只有两个人支持楼主,一个是楼主自己,一个是 kxmmy
当然了,只是猜测而已,没别的意思,不要因为我说这个又开始攻击我了,我可不喜欢见谁咬谁的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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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金鸡报晓
日期:2017-02-08 10:39:4215-16赛季CBA联赛之深圳
日期:2023-02-16 14:39:0220周年集字徽章-年
日期:2022-08-31 14:25:28黑曼巴
日期:2022-08-17 18:57:0919周年集字徽章-年
日期:2022-04-25 13:02:5920周年集字徽章-20	
日期:2022-03-29 11:10:4620周年集字徽章-年
日期:2022-03-14 22:35:1820周年集字徽章-周	
日期:2022-03-09 12:51:3220周年集字徽章-年
日期:2022-02-10 13:13:4420周年集字徽章-周	
日期:2022-02-03 12:09:4420周年集字徽章-20	
日期:2022-01-25 20:14:2720周年集字徽章-周	
日期:2022-01-13 15:12:33
13 [报告]
发表于 2007-09-21 21:55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platinum 于 2007-9-21 20:38 发表
那个 kxmmy 也许是个楼主的马甲
当然了,我只是说“也许”而已,因为我投票的时候只有两个人支持楼主,一个是楼主自己,一个是 kxmmy
当然了,只是猜测而已,没别的意思,不要因为我说这个又开始攻击我了,我 ...


乱猜

《我用马甲选了:“不同意,DennisRitchie确实说话很有道理”》,那是我的小马甲,这个选择也不能算支持楼主,恰好相反,我反对楼主因个人感情提这个要求,这是非常过分的要求,无论他列举出多少理由那都是他自己定的规矩,是否封号应该由版规决定,不是你想当然。某些人封号的理由竟然可以是我感觉“你太激动了”,进一步就是“我看你不顺眼”,再进一步就是“我的地盘我做主”,这还不够,自己的地盘不过瘾,跑到别人地盘上闹事生非,最后用大肆封杀帐号来搽屁股,说不过你我就杀了你,得势就张狂,恬不知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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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09-21 22:05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醉卧水云间 于 2007-9-21 21:55 发表
《我用马甲选了:“不同意,DennisRitchie确实说话很有道理”》,那是我的小马甲,这个选择也不能算支持楼主,恰好相反,我反对楼主因个人感情提这个要求,这是非常过分的要求

你的逻辑真的让我很糊涂,指东打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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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09-21 23:01 |只看该作者
我投不同意。原因不是认为DennisRitchie很有道理,而是认为楼主的“诉状”理由不充分。有点象法庭判“证据不足,驳回上诉”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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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09-21 23:52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perljoker 于 2007-9-21 20:13 发表
WAKER版主,我们不要再打口水战了吧?从现在开始只要你们不再惹我,我保证不提过去的事情!

对于这句话,我觉得你说得不合适吧,貌似你惹别人的,所以,你该再去道歉。

在<<PERL版主罔顾事实,如何能让shhgs心服?>>与<<CU史上最英明的建议>>两贴中,是waker首先说什么“寡妇爆奶作秀”,然后我才回应“你爱说脏话,回去对你妈妈说好了”,是他打的第一枪,你不要把顺序颠倒了。

如果你真的再不会老做挑起争端的事情,并且变相侮辱别人,我也“保证不提过去的事情!”
比如说,不说什么,对你妈妈说脏话,然后又说这不属于骂人就行
别人说你不要脸,不是瞎说的

如果你这次也好好保证,好好做“人”,1楼帖子我也不更新了

1、你是否认为waker的言语侮辱了我?
2、如果他的言语没有侮辱我,我“让他把对我说的话重复一遍说给他的妈妈”自然也就没有侮辱他的妈妈
3、如果他的言语侮辱到了我,我“让他把对我说的话重复一遍说给他的妈妈”算作侮辱到了他的妈妈,那么我们俩都欠对方一个道歉,这就是我能做出的让步。

A与B吵架,A先骂B:“你是个SB”,B回一句:“你父母是SB”,两个人都有错,凭什么只要求B向A道歉,咋不问问A为什么先骂B?总之,你让我单方面向waker道歉是不可能的,光我一个人道歉?他对我使用的言语暴力由谁来买单?

至于你是否更新顶楼的帖子,随你的便!

[ 本帖最后由 DennisRitchie 于 2007-9-22 00:1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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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报告]
发表于 2007-09-21 23:57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tom_xx_hu@yahoo 于 2007-9-21 23:01 发表
我投不同意。原因不是认为DennisRitchie很有道理,而是认为楼主的“诉状”理由不充分。有点象法庭判“证据不足,驳回上诉”的意思。

谢谢帮忙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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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09-21 23:59 |只看该作者
To perljoker:
你认为剥夺我的访问权限的理由是“大家心知肚明”
能把“大家心知肚明”的理由解释下吗,我笨,所以请“您”辛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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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09-22 00:26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platinum 于 2007-9-21 20:38 发表
那个 kxmmy 也许是个楼主的马甲
当然了,我只是说“也许”而已,因为我投票的时候只有两个人支持楼主,一个是楼主自己,一个是 kxmmy
当然了,只是猜测而已,没别的意思,不要因为我说这个又开始攻击我了,我可不喜欢见谁咬谁的主儿……

不好意思,你没看前面的帖子,你投票时支持LZ的另一人是tyc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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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09-22 00:30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tyc611 于 2007-9-22 00:26 发表

不好意思,你没看前面的帖子,你投票时支持LZ的另一人是tyc611

不好意思我说错了,不是 LZ,是 LZ 投票里的那个人,第三票是我投的,我投之前是两个支持 D*R* 的,一个是他自己,一个是奔流主人的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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