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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hyes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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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投诉】樊站你好,请给一个解释好吗? 关于albcamus  关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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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09-18 15:16:55CU大牛徽章
日期:2013-09-18 15:18:22CU大牛徽章
日期:2013-09-18 15:18:43
81 [报告]
发表于 2007-01-18 13:09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lbcamus 于 2007-1-18 13:03 发表



有一位斑竹不知怎么的,据我推测是因为我骂过他(我用过这样的字眼:“少在这胡搅……”), 起因是他故意──或者本来就能力不行──曲解一位网友转的李银河老师的文章。 。

小人是得罪不得的, 我记住 ...

说我就说我吧,我不怕点名
何必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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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09-18 15:16:55CU大牛徽章
日期:2013-09-18 15:18:22CU大牛徽章
日期:2013-09-18 15:18:43
82 [报告]
发表于 2007-01-18 13:11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吧P一上来就说人家在CU的评价不怎么样,这样不太厚道吧

且不说人家在评价到底是啥样的,还是应该就事论事,以前的事只能做一个参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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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报告]
发表于 2007-01-18 13:12 |只看该作者
既然大家的出发点都是好的,那就都偃旗息鼓,回家有老婆的抱老婆,没老婆的抱被子,没被子的就准备好羽毛向南飞吧,大冷的天,有很多种办法取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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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09-18 15:16:55CU大牛徽章
日期:2013-09-18 15:18:22CU大牛徽章
日期:2013-09-18 15:18:43
84 [报告]
发表于 2007-01-18 13:18 |只看该作者
另外想对A先生说一点

我是胡搅吗?
既然李银河可以那样说,你也可以那样说,那么我是不是也可以表达我自己的想法
我想不管是李银河还是你,都应该首先尊重我有议论的自由吧?此其一
其一,不管是什么言论,我觉得在既然是在公众场所发出来的,那么他就是有责任的,你在私下说可能没有什么问题,可是在公众场所说就不一样了,在公众场上的基础上讨论一个问题,  那么必然的会受到法律和首先的约束,如果一个人的言论建立在法律和首先之上,那么我觉得是没有意义的

第三,你当时说的什么,原话我不记得了,我可没有你的记忆力,呵呵,不过一个人表达一个人的想法,当然还是想对方同意他的观点的,你如果不想别人同意你的观点你和我和其他人争论什么呢?也不会有骂的问题了

争论我觉得还是很正常,甚至我觉得是有意义的,一个人看问题也不见得是全面而公正的,有时我觉得争吵也是好事,人们在争论中会发现自己的错误对方的错误,只不过激烈了些

只不过和不同的人的沟通方式是不一样的,也许你对我骂个毛没有什么,不过有些人却不一样,我只是觉得这个事情可以有更好的沟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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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亚洲杯之阿联酋
日期:2015-03-10 10:32:022015年亚洲杯之阿曼
日期:2015-03-10 14:53:222015亚冠之水原三星
日期:2015-07-18 15:40:262015亚冠之塔什干棉农
日期:2015-07-27 20:52:05
85 [报告]
发表于 2007-01-18 13:20 |只看该作者
我有一个设想,把大家都升级为BZ,然后一起在BZ会议室里吵架,是不是其他版就不会吵架了啊?
大家觉得如何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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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报告]
发表于 2007-01-18 13:21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dwy 于 2007-1-18 13:11 发表
我觉得吧P一上来就说人家在CU的评价不怎么样,这样不太厚道吧

且不说人家在评价到底是啥样的,还是应该就事论事,以前的事只能做一个参考吧?

早几年,白金火气旺的时候,
和他小争过一个问题。

那时候他是超豪放啊,过去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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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报告]
发表于 2007-01-18 13:28 |只看该作者
过去的迟早都会过去,何必呢?人生,总会有很多路口,你向左,何必要求每个人都向左,就算那里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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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报告]
发表于 2007-01-18 13:30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etor78 于 2007-1-18 13:28 发表
过去的迟早都会过去,何必呢?人生,总会有很多路口,你向左,何必要求每个人都向左,就算那里是对的。

没错,支持一下。

观点不同,何必骂人呢?
xiaaifei 该用户已被删除
89 [报告]
发表于 2007-01-18 13:32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xiaaifei 该用户已被删除
90 [报告]
发表于 2007-01-18 13:33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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