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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o1vv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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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使用RHEL合法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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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报告]
发表于 2008-09-15 00:34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fire_cpp 于 2008-9-15 00:19 发表
关于这些问题,直接打电话去RED HAT问不就得了?用不着在这浪费时间讨论啊。
如果觉得他们不会正面回答的话,“社会工程学”总会用吧?哈哈。



我就在Redhat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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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
发表于 2008-09-15 00:35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smart 于 2008-9-15 00:12 发表
看了以上 我的理解 如果不用于生产环境 仅仅像micra的情况作为个人测试和开发 以及像hackmail 的情况 作为企业内部的非生产环境的server ,我假设是非生产环境 , 是否就没有违法的问题



在另外一个朋友的帖子里面回答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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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报告]
发表于 2008-09-15 00:36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nntp 于 2008-9-15 00:27 发表



1. Red hat和其他开源商业公司一样,极度鼓励用户多用和多测试商业级的开源产品,如果你仅只是作为甲方也就是最终用户方自己测试,下载ISO来用不存在法律问题。不过既然是测试,何不在Redhat官方站点申请 ...


多谢nntp这么详细的解答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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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报告]
发表于 2008-09-15 04:24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nntp 于 2008-9-14 13:44 发表


两台过百万的硬件集群设备上,跑着某个证券交易所的一个业务。然后你选勒debian和centOS, 很牛X的对你的老板说,看,我给公司省了多少万,这种东西这么容易,自己都可以搞定的,Red Hat/Novell公司的售后支 ...


的确如nntp说的那样,应用于生产级别的系统的确需要仔细的斟酌服务器的硬件设备,操作系统,业务系统选取-以及之间的配合.

因为一旦棘手的问题出现,涉及到的就是个人职业前景,公司利益了-而这些问题并不是炫耀UNIX/Linux超越Windows,卖弄几个复杂命令那么回事了。

我自己提出这个问题也是处于这样的考虑:希望使用Redhat官方的发行版本和SRPM更新,但一段时间内并不希望购买服务,但是作为开源的拥护者和法律上的要求也希望认真的认识这些问题.

目前我的到的结论是:

RMB不够的前提下
在一段时间内使用RHEL跑业务而不购买官方服务
>>在运营时间和获得利益上找一个平衡点,这个平衡点是RHEL是否值得现在就投入购买.-这个风险是自己承担
>>使用阶段来看,只要自己承担任何风险,Redhat一般情况下不会主动使用法律武器的

RMB充足的情况下
直接购买官方服务
>>Redhat的服务是非常专业的,这个公司走到现在得到了世界范围内非常多用户的支持和肯定
>>不论未来开源产业是否会有其他更好的出路,专业服务订阅的方式是回报开源圈子以及保持产业良性发展的支柱。
>>在使用RHEL的人中,绝大多数都不会忍心去伤害Redhat的(法律意义上),或者进入国内普遍使用盗版Windows及非正确授权软件而部分人那种漠然的境界

谢谢.如果需要补充或者更好的建议,希望能够直接指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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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报告]
发表于 2008-09-15 08:40 |只看该作者
1. 我是 Red Hat 的忠实用户,我在各个场合都鼓励用户购买 Red Hat 的相关产品、服务,支持 RHEL 发展。

2. 这个帖子里 nntp 为了保护其公司 Red Hat 商业利益所作的相关解释,可以理解,但是我所指出 GPL 的传染性问题,各位务必注意。法律问题跟销售说辞毕竟是两码事,自己去(或者找第三方专业律师协助)仔细研究一下相关条款文本,而不是听别人(尤其是受雇于商业公司的法律顾问)摇舌鼓唇,这样比较靠谱。

3. 其实扯再多也没用,如果在美国这样的普通法系国家,去整一个 Jacobsen v. Katzer 案这样的判例出来就能说明问题。在天朝,天知道该怎么整,爱怎么整就怎么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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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报告]
发表于 2008-09-15 17:45 |只看该作者
我的理解是在GPL下, 不仅是源码代码开放给人看, 而是源代码和由源代码生成的执行码都被充公了, 没有人可以独占, 不管是源代码还是执行码, 在gpl下, 就可以重新分发.
按照rhel eula的说法, 它是鼓励你如果要是想自己发行, 就把redhat的名号彻底删除, 同时不要使用不在gpl保护下的那些文件.
centos开始时也是这么做的, 至于和redhat签的是什么样的协议,就不知道了. 即使这个iso文件, 也是在gpl下的, 所以尽管改, 天塌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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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报告]
发表于 2008-09-15 19:16 |只看该作者
我的理解是,你买了他的服务,是哪些服务,服务说的很到位的,你付钱了就享受这些服务。反之你没买他们的服务,你用没人管你,GPL嘛,但是出了问题你不能找人家吧!当然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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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报告]
发表于 2008-09-15 20:05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hutuworm 于 2008-9-15 08:40 发表
1. 我是 Red Hat 的忠实用户,我在各个场合都鼓励用户购买 Red Hat 的相关产品、服务,支持 RHEL 发展。

2. 这个帖子里 nntp 为了保护其公司 Red Hat 商业利益所作的相关解释,可以理解,但是我所指出 GPL 的 ...



首先,你是不是Redhat的忠实用户,对我其实根本没有任何意义,我在这里参加社区的任何活动,都是作为一个linux爱好者的个体参加的。
我在之前的多个帖子中明确表明,今天讨论开源的版权,不仅仅是Redhat的问题,Novel/SuSE, SugarCRM, jasper, zenOSS等一系列进入商业开源环境的都要面对这样的问题。
所以从研究的角度,你更加不应该故意给我扣上一个"保护其公司Redhat商业利益"的帽子,我很怀疑你为什么这么说,即便你这样说,扯到个人身上,我也觉得不会在佐证你的观点是否完全正确上有任何的帮助。

我不需要在这里给所服务的公司说什么好话来获得什么,今天我到了Novell负责SuSE业务,我也会这么说,我到了Ubuntu,我也会这样发表意见。

其次,我认为你没有仔细阅读GPL v2, GPL v2并不晦涩难懂,只要有正常的英语阅读能力都可以轻松看完,我认为你在之前多次提到GPL的时候,你的中文表述观点和GPL还是有比较大的偏差的。

最后,我不是律师,在Redhat也不是从事和法律有关的业务,Redhat是一个在纽约证交所上市的公共公司,我想和其他在NYSE挂牌交易的其他老牌软件公司一样,无论他在市场上怎么说,怎么包装自己,最后他的所有商业行为都要受到美国监管机构的管理,不是你和我在这里讨论,就会对它有什么影响的。

说的难听点,这里1000个人发帖认为Redhat RHEL产品可以不加约束的随便用,包括我在内,哪怕在说的头头是道,如果到时候的确有侵害Redhat商业权利的行为出现,Redhat的法律部门会按照一贯的市场秩序维护尺度,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我们在这里争的再热闹,也无法去决定一个商业公司的正常运作。

大家都说微软在中国纵容盗版,现在养肥了来屠宰收割了,哪怕全国人民再声讨,如果微软的确掌握了相关侵权证据,他还不是在最近该告的告,该让中国监管部门抓的抓,封的封?
所以你提到的什么销售啦,公司聘请的法律律师的态度啦,我认为都是空话,每个公司在一个具体市场都有自己的策略,不会因为某个人或者某些人有变化的。

我不是法律专业人士,只不过和opensource打交道了近13年,所以看到大家对这个感兴趣我就来讲讲我知道的。

国内未来会注定涌现出我们自己的开源项目,开源社区,然后发展成商业的开源公司,如果我们对于这些星星之火没有一个强有力的配套法律来保护,这些萌芽很快就会死掉的。

这个讨论线索的标题是"RHEL 合法么" 但是我觉得我个人更加关心的那些在国内大量使用的各种开源商业产品,真正喜欢和关注开源的朋友也应该用同样的注意力去关注他们。

还有,天朝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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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09-15 20:41 |只看该作者
因为你根本不熟悉贵公司公开的文本,连个 EULA 都拼不清楚,丢脸吧?

绕来绕去说一些销售说辞有什么用?

只会说别人有问题,又说不出准确具体的问题在哪里。

说了一大堆的废话,就是想把别人搅迷糊了,搞不清楚这么使用到底是否合法。

别扯了,洗洗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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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报告]
发表于 2008-09-15 21:08 |只看该作者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 Red Hat 喜欢打版权官司,倒是好事一桩。等俺明年拿到律师证,哪家公司要是给 Red Hat 卯上了,不妨找我代理官司。本坛网友律师费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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